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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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27
  • 来源:广州荔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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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多宝街

  十二甫西街15号。

  (二)昌华街

  多宝路41、43、45、47、49、51、53、55号。

  (三)花地街

  东漖北路86号。

  (四)华林街

  光复中路206号。

  (五)西村街

  大岗元北39-51号(单门牌)。

  (六)金花街

  荔湾路92号1-6栋、荔湾路94号、康王北路1013-1023号、永安围二巷24号、大塘基17、19号、大塘基1-26号之三、龙源新街23、25、27、29号、23-29号之一、金雁里菜地6、18、20、22、24、26、26号之一。

  二、以下区域调整防控措施:

  东漖街:芳和中环街14、15号,由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调整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与其所在芳和花园社区临时管控区防控措施保持一致。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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