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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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6
  • 来源:广州荔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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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西村街道

  西湾路155号之二。

  二、南源街道

  东风西路和平南新街4号、东风西路104号。

  三、华林街道

  荔广社区德星路11号、兴贤社区兴贤坊30号、30号之一、福安社区十八甫北路8号、十八甫北路9-14号一楼、寺前社区兴华大街2号、寺前社区下九路59号。

  四、石围塘街道

  芳村大道中522号2楼、芳村大道中564号如意阁8楼。

  五、冲口街道

  联合围53-3号、招村北外约十三巷9号。

  六、中南街道

  棉村横三巷32号。

  七、海龙街道

  海北东联南约大街十二巷3号 (海北东联南约4号)、东联南约十巷2号、增滘南约160号(南约大街十一巷2号)、增滘东约251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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