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各区12月12日风险区域动态!通告详情

  • 听全文
  • 2022-12-13
  • 来源:广州各区发布
  • 分享到
  • -

  12月12日晚至发稿前,广州多区发布关于划定、调整或解除风险区域的通告,详情如下: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5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建设街:建设二马路10号、29号G栋。

  大塘街:文明路121号、171号之一,高华里47号、65号,东平一马路6号西侧,德政中路276号、348号,北横街53号,雅荷塘39号,越秀北路137号,中山四路201号。

  登峰街:南约直街23号,宝汉直街2号之一,东胜二街11栋,东胜街三巷3号、11号,恒福路264号,横枝岗19号、21号、23号、25号、31号、54号,横枝岗2号大院自编9栋,横枝岗一街15号,横枝岗一街一巷1号、9号之三,金贵村五街五号,麓景路91号,平安里5号,上塘街8巷7号,西约后街54号,下塘村前街29号,淘金北路12号,下塘西路南约直街24号,广园东路西坑后街7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

海珠区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昌岗街道

  1.晓园东1、7、8号。

  2.晓港中马路130号之十二。

  3.细岗东区11号。

  二、江南中街道

  1.聚龙新街3号一门、15号之三。

  2.天汇大厦西座。

  三、海幢街道

  1.紫来大街10号及之一、之二。

  2.宏宇广场D栋5至33层。

  3.蒙圣横街29、33、44、46、48号及之二、50号及之一。

  4.江南大道北28号。

  5.蒙圣横新巷1号之二、3号之二。

  6.蒙圣横后街1、3号及后座、4、7、13号。

  7.杏坛大街5号。

  8.南华中路376号。

  9.讯地前12号。

  10.向荣巷9号。

  11.南村路20号2栋。

  12.同福东路元门口16号。

  13.跃龙大街2号之左、2号之二。

  14.德麟居3号。

  15.金禧花园1栋。

  16.同福中路伍家祠53号。

  17.就生围51号之一。

  18.滨江西路178号。

  19.迎祥坊6、8号。

  20.福禄寿巷18号。

  21.江南大道北28号。

  22.联珠直街19号。

  23.联安直街32号。

  24.怡兴里17号。

  25.石路头19号后座。

  四、南洲街道

  1.芒滘新村72号。

  2.芒滘新村74号。

  3.大沙村东街四巷1号。

  五、华洲街道

  1.南洲路143号3楼。

  2.南洲路1463号。

  3.南洲路1479号。

  4.太公沙16号。

  5.寿安围27号。

  6.飞田基17号之二。

  7.华泰东二巷20、26号。

  8.华泰东三巷3、5、11—12、14—15、19—23号。

  9.华泰西四巷30、32号。

  10.华泰西十巷19号。

  11.小洲西成右五巷4号,右十一巷3号。

  12.小洲较水环一巷31号。

  13.小洲较水环大街八巷5号。

  14.小洲较水环大街十三巷4号。

  15.小洲细桥直街18号。

  16.小洲细桥三巷7号2楼。

  17.小洲细桥直横巷22号。

  18.小洲中华一巷16号。

  19.小洲氹边大街三巷3、6、7号。

  20.小洲登瀛外街9号2楼。

  21.拱北大街三巷3号。

  22.林坑一横6号。

  23.莲塘大街六巷18号之一2楼。

  24.塘边大街6号。

  25.南胜大街18号。

  26.安定里6号。

  27.瀛洲南路28号。

  28.瀛南大街十七巷6号5楼。

  29.瀛南大街二十一巷8号1楼。

  30.怀宁左二巷13、15、17、19、21号。

  31.怀宁右三巷7、12、14—16号。

  32.大基头巷二巷7号。

  33.高闾大街28、30号。

  34.高闾右一巷14、16、19、21、23、30号。

  35.土华新路大街一巷4号。

  36.土华洪福新村创业园B一层。

  37.堂基南二巷5号。

  38.育贤大街8号。

  39.华骏东街五巷13—16号。

  40.华骏东街六巷11号。

  41.华骏东街七巷10、12号。

  42.华骏南街四巷9号。

  43.聚德东南街14号之六。

  44.龙潭西环街1号。

  45.龙潭西环西一巷2号。

  46.龙潭西环西三巷3、4、5、7号。

  47.龙潭西环西四巷3、5、7、8号之一。

  48.龙潭西环西五巷3、4、7、8号。

  49.龙潭西环西六巷5、8号。

  50.龙潭西环西八巷6号。

  51.龙潭西环西十巷3号。

  52.龙潭西环西十一巷4、6号。

  53.龙潭西环西十二巷5、6、9、10号。

  54.龙潭西环西十四巷1、11号。

  55.龙潭西环西十五巷6号。

  56.龙潭西环西十六巷2、6号。

  57.龙潭西环西十七巷1、3号。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9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西村街道

  西湾东路1号之一3楼。

  二、岭南街道

  德兴路2号9楼、十八甫南路26号5楼、和平西路155号、和隆里5号1楼、新基东南约13号3楼、大同路64号4楼、贤思东24号1楼、和隆里25号之一2楼、西堤二马路24号前座7楼、永盛里50号地下、贤思西48号前座地下。

  三、华林街道

  大同路100号、联桂坊8号2楼、十八甫北路5号11楼、集贤坊10号。

  四、站前街道

  黑山九街16号、中达里13号、黑山三街20号7楼、西站二街20号、站前路88号上苑世贸酒店6楼、陈岗路四十九号大院7号4楼、流花路61号之一前座东梯4楼、黑山九街16号4楼、富力君湖华庭T1栋3楼、站前路11号15楼、黑山九街20号9楼。

  五、彩虹街道

  石路基44号1楼东北侧、周门街1号1楼西北侧、周门西街3号2楼东北侧。

  六、石围塘街道

  塞坝路润盛花园A2栋、山村幸福里8号之一、大涡村26号、芳村大道中594号8楼、小涡街一巷58号、芳信路84号9楼、逸风街16号32楼、塞坝路10号2楼、芳信路84号9楼、芳村大道西126号7楼、山村果围19号、祥南里15号。

  七、花地街道

  涌岸街3号8楼、中市外约新街六巷3号4楼、中市南街4号之一。

  八、白鹤洞街道

  平东一巷11号7楼、平东一巷13号、天颂大街4号(振业天颂6栋)18楼、海郡一街12号(海郡花园5栋)33楼、紫郡街11号(紫郡府5栋)16楼、海郡三街2号(海郡花园4栋)17楼、锦佳五街3号(中海花湾壹号C5栋)13楼、鹤洞路三巷88号8楼、海郡一街12号(海郡花园5栋)6楼、芳村大道东7号之二7楼。

  九、中南街道

  地塘西十巷13号、14号、连生坊连生街7号、天嘉市场工贸区7栋D2栋之五号楼2楼、南丫十二巷2号、赤岗西约十巷14号、赤岗西约一巷11号、连生四街53号。

  十、海龙街道

  隽泷一街9号8楼、步漖村433号、步漖村285号、凤池六街三巷4号、沙溪一街东二巷3号4楼西侧、洪石坊大街十三巷6号、增滘东约78号、增滘东约横街三巷9号、增滘东约75号、海北东石大街九巷1号、步漖村120号、增滘东约35号。

  十一、金花街道

  龙津中路557号5楼(华天宾馆)。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南沙区 

南沙区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13日0时起,将黄阁镇凤凰社区金茂湾3期B10栋1002房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

  

增城区 

增城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145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3日0时起,调整以下区域管控措施:

  一、宁西街

  宁西街白水村秀园二路3号。

  二、新塘镇

  新塘镇夏埔村广州侏罗纪服饰有限公司。

  三、派潭镇

  (一)派潭镇教育路21号;

  (二)派潭镇榕林南二巷9号;

  (三)派潭镇亚口冚村西九巷9号;

  (四)派潭镇小迳村榄路吓社三巷23号三层。

  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