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广州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特制定本指引,特制定本指引。
一、压实责任,成立学校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小组,明确职责并做好培训演练。
二、建立健全学校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家长及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三、建立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掌握假期中本校人员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及疫情高发地区的旅行史,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在复课前做好全员特别是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返穗师生员工登记,开展复课前14天的健康、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的摸查。如发现湖北旅行史且返穗不足14天者,向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四、划定独立场所,设置校内临时观察室。场所设置和隔离要求按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广州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试行)》执行。
五、落实入校体温检测、晨检实施前准备(设备、人员)。
六、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配备足够洗手液或肥皂。
七、校医院(室/所)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八、全面做好全校园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
(一)复课前对校园全覆盖做好清洁卫生,整治卫生死角。加大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二)对校园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
1.空气消毒
(1)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对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进行空气喷雾消毒。
(2)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要求使用中的紫外线灯在垂直1米处辐射强度高于70μW/cm2,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米~2.2米,并且分布均匀,平均每立方米不少于1.5W,连续照射不少于30分钟。
(3)空气消毒机消毒
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2.物表消毒
使用含氯消毒剂(250mg/L~500mg/L)对物体表面(地面、扶手、门把手、课桌椅、体育器材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九、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
(一)保持自然通风,每天至少开窗2次,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二)机械通风相关维护(空调通风系统)
1.加强空调通风系统的维护,确保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
2.立即对运行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3.采用全新风运行方式,关闭回风管。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空调通风系统风机房、回风口可采用加装紫外线灯等消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并保证有效运行。
4.做好排查,保证所有排风均需直接排到室外。
十、做好校内防病宣传培训计划和准备,组织专责小组、校医、老师和员工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托幼机构的保育员掌握七步洗手法。
十一、做好学校防护物资储备
(一)常用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如下:
(一)常见消毒剂及配制
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2.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标识有效氯含量500 mg/片):1片溶于1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