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校外培训机构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特制定本指引。
一、压实责任,成立机构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小组,明确职责并做好培训演练。
二、建立健全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机构与家长及机构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三、建立员工招聘和学员招收健康监测制度
建立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掌握假期中本机构人员(含新招聘员工)的行踪和健康状况,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清查所招学员(包括新旧学员)的健康状况及境内外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行史。在复课前做好全员特别是境内外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穗师生员工登记,开展复课前14天的健康、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的摸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划定独立场所,设置机构临时隔离室
场所设置和隔离要求按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广州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试行)》执行。
五、立即启动进入机构体温检测制度,严控人员进出机构管理。
六、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洗手液或肥皂。
七、全面做好机构的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
(一)对机构全覆盖做好清洁卫生,整治卫生死角,进行鼠害监测和灭鼠。加大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二)对机构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
1.空气消毒
(1)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对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进行空气喷雾消毒。
(2)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要求使用中的紫外线灯在垂直1米处辐射强度高于70μW/cm2,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米~2.2米,并且分布均匀,平均每立方米不少于1.5W,连续照射不少于30分钟。
(3)空气消毒机消毒
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2.物表消毒
使用含氯消毒剂(250mg/L~500mg/L)对物体表面(地面、扶手、门把手、课桌椅、体育器材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八、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以及各类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
(一)保持自然通风,每天至少开窗2次,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二)机械通风相关维护(空调通风系统)
1.加强空调通风系统的维护,确保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
2.立即对运行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3.采用全新风运行方式,关闭回风管。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空调通风系统风机房、回风口可采用加装紫外线灯等消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并保证有效运行。
4.做好排查,保证所有排风均需直接排到室外。
九、加强机构员工健康监护。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班、上课。
十、做好机构员工防病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机构全体员工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十一、做好学校防护物资储备
(一)常用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如下:
(二)常见消毒剂及配制
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2.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标识有效氯含量500mg/片):1片溶于1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