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广州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特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学校(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的各项措施,设立专人负责本次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和处置等工作。
(三)学校(托幼机构)暴发新冠肺炎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学校新冠肺炎暴发疫情的处置等工作。
(四)保障学校(托幼机构)防控必须的场所和物资,物资准备见附件1。
二、日常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完善学校(托幼机构)疫情管理工作架构,实行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本次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和处置等工作。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明确学校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监控
每天两次体温监测,每天上午在学校门口使用红外线体温监控仪或手持式体温监测仪对入校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体温监控,下午由班主任或是卫生委员利用手持式体温监测仪每天下午对学生进行体温监测。有条件的学校在食堂、图书馆设置红外线体温测试仪。
(三)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制度
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晨检网络直报系统的管理,要求班主任参与晨检上报率达100%,每天及时、规范上报,鼓励家长参加晨检信息的上报。如有学生聚集性症状发生,学校联系人立即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
(四)全面落实学校(托幼机构)辖区内的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措施:
1.保持学校课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清洁,加大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洗手间和食堂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2.空气消毒
(1)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对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进行空气喷雾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换气。
(2)紫外线灯照射消毒。要求使用中的紫外线灯在垂直1米处辐射强度高于70μW/cm2, 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米~2.2米,并且分布均匀,平均每立方米不少于1.5W,连续照射不少于30分钟,消毒后及时通风换气。
(3)空气消毒机消毒。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3.物表消毒
使用含氯消毒剂(250mg/L~500mg/L)对物体表面(地面、扶手、门把手、课桌椅、体育器材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课室、图书馆、实验室和隔离室等公共场所做到一日一消,由专职人员负责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消毒登记表见附件2。消毒任务较重的学校可聘请专业的PCO公司进行消毒处置。
(五)加强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
1.首选自然通风,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2.机械通风(空调通风系统)
(1)加强空调通风系统的维护,确保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定期对运行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2)采用全新风运行方式,关闭回风管。
(3)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特别是空调通风系统风机房、回风口可采用加装紫外线灯等消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并保证有效运行。
(4)每天上课前和下课后30~6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应保持运行。
(5)所有排风均需直接排到室外。
(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加强就餐管理,延长供餐时间,分批错峰就餐,控制同时就餐人数;缩短排队时间,排队距离间隔1米以上,就餐饭桌增加距离,每张饭桌只可坐2人并错位就坐。
(七)加强宣教培训
1.开学后立即组织校医(保健老师)、园医或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加强师生健康知识宣教,教育学生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不要随地吐痰,应将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八)学校食物(尤其是肉和蛋类)要煮熟煮透,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
(九)落实手部卫生,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托幼机构由保育员每日落实幼儿勤洗手,推行七步洗手法。
(十)在疫情流行季节,减少集体性活动,暂时关闭公共课室和公共使用场所,并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避免举办全校或全园性的室内集会等活动,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十一)有住宿制的学校,加强自然通风,保证宿舍的空气质量。
三、疫情发生后的防控措施
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冠肺炎感染的学生时,按照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广州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引(试行)》执行。
附件:1.常用防护物资储备清单
2.消毒登记表。
附件1
常用防护物资储备清单
附件2
消毒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