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培训机构以及有住宿生、教师公寓的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二、目标要求
始终将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类施策。一把手负总责,组建一套班子,制定一套方案。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校内实行分类管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
(二)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最大限度降低人员暴露和感染的风险。依靠专家,共同参与,科学应对。重视对弱势群体人员的帮扶工作。
(三)联防联控,依法处置。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沟通联系,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有序、有力、有效处置疫情。
(四)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完善疫情信息反馈机制。规范强化信息反馈的时限、程序、职责、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快捷高效。
四、组织保障和制度体系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2.成立学校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构,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宣传、学工、教务、后勤、校医院(或校医室、门诊部)、财务、纪检监察、团委、保卫、院(系、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经费到位。建立学校、院(系、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3.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二)防控工作方案和制度
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返校工作方案,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日检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完善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和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1.坚决做到“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对因公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穗康码”,坚持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
3.加强值班值守。疫情期间,安排校领导24小时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相关信息,校领导及工作负责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待命。
4.学校不得组织任何聚集活动。校内所有场所、设施暂停向社会开放。
5.做好学生见习、实习管理。做好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引导留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晨午检,做好宿舍、教室等场室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工作。
(二)精准落实人员排查
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校园疫情防控方案。精准掌握境内外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掌握境内外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境内外疫情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组织全体人员通过穗康“学生健康卡、教职工健康卡”进行返校前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上报,实行“日报、零报”。
(三)开展防控演练
在教育、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定点医院指导、参与下,对可能产生人群密集的各项活动,如出入校、就餐、课堂教学、课间活动等,至少演练1次,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及处置过程至少演练1次,结合本校实际,对照省、市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疾控中心-定点医院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沟通顺畅,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
(四)组织教育培训
1.全覆盖完成教职员工(含教师、职工、临聘人员、物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保洁员、保安员、校车司机等)“传染病法律法规、新冠肺炎基本知识、防控核心知识、防控策略、应急处置流程、日常防控操作规范、消毒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心理危机干预”等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2.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网络课程、慕课、海报等形式,对教职员工和家长、学生进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教育教职员工和学生少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聚集活动,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正确洗手方法和“咳嗽礼仪”;食物要洗净煮熟,饭前便后要洗手,保证充足睡眠和适量运动,坚决杜绝接触或食用野生动物;疫情解除前避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如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
3.做好“返校疫情防控第一课”准备。
4.返校前,发放新冠肺炎防控学生、家长、学校手册。
(五)改善校园环境
1.科学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开展灭鼠、清除越冬蚊卵专项行动。对各重点区域和场所以及空调系统、校车等重点设备按指引进行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2.对人员可能密集且自然通风不足的场所进行改造,安装机械通风装置,确保各重点区域和场所(办公室、教室、宿舍、会议室、体育场馆、活动中心、图书馆、食堂、卫生间、实验室、超市/小卖部、楼道和隔离室等)通风条件良好。确保盥洗设施正常使用、数量满足需求,确保下水道通畅、地漏和洁具等密封性良好。
(六)做好物资和场所准备
1.做好口罩(每天每人2个标准,储备至少2周用量)、洗手液、测温设备、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消毒剂和器具等防控物资储备。每个学校至少配置1台红外体温快速筛查仪和足够数量的额温枪。告知学生可通过穗康学生健康卡预约购买口罩。
2.各重点区域和场所以及校车等配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或配备足够的含乙醇免洗洗手液,或肥皂、擦手纸巾等。在校门口加装洗手水龙头,或配备含乙醇免洗消毒剂,或配备简易喷洒消毒器具。
3. 做好校医院(室/所)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配足配齐校医,配足医疗设备设施,做好感染控制工作。在属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参照本指引中的《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划定独立教学和住宿场所,设置校内医学观察场所和临时隔离室。
(七)配备足够的校医等医护人员
1.按要求配足配齐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抽调对学校公共卫生或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熟悉的专业人员进驻学校,确保每所学校(校区)至少要有1名专业人员驻校担任健康指导员,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确保学校防控措施到位。
(八)加强食堂和饮用水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饮用水和学生集体用餐等管理制度。
2.制定分批错峰或者分餐计划。在食堂地面设置排队间隔(1米)标识,在餐桌上设置分隔就餐标识,采用透明亚克力板或其他材料进行近距分割。
3.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返校前所有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过培训。
4.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做好食堂清洁卫生,全面盘点货物,清除过期食品,清洗消毒餐具用具,做好供水设施清洁消毒,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等须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5.采用配餐供餐的,要监督检查配餐公司生产过程、送餐车辆及工具的清洁消毒情况。
6.通过“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上报学校食堂基础信息、食堂从业人员信息以及开学检查、自查情况等。
(九)做好返校准备
1.根据省、市统一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制定开学方案和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境内外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有序返校。
2.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教学、就餐、住宿等人员聚集活动的行为规范、过程规范,暂停混班学习生活,不得聚集、扎堆、串班、串门。做好返校后学生每日分批错峰错时上/下学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分年级、班级合理安排每批学生上/下学时间间隔及出入路线。
3.返校时间确定后,及时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或钉钉等多种渠道提前发布“返校须知”,说明返校时间、方式、途中防护措施、报到要求及流程、到校后需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执行学校防疫措施、配合学校做好防疫工作等内容。
4.返校时间确定后,及时通知参与属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教职员工,要在返校前14天向相关组织申请离岗,并自觉居家休息观察满14天后,健康者方可返校。
三、返校途中及报到当日工作措施
(一)严格把握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条件
学校安排专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前的身体健康状况、返校条件进行核对,绝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返岗。对暂缓返校的人员,学校要及时与其本人或学生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保持联系。
1.曾确定为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经规范诊疗、隔离、医学观察期全部流程后,提供返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的;以及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提供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2.属防控工作中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被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居家隔离14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返校。
3.全体教职员工应在返校前7日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方可返校。
4.由湖北(含武汉)返穗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穗前应提前报告学校和社区,根据有关要求凭电子健康码进行分类管理。持红码、黄码或无码者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提供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5.由湖北(含武汉)持绿码返穗教职员工和学生,返穗前应提前报告学校和社区,根据有关要求凭电子健康码进行分类管理。(1)属14天前返穗的,按现行社区管理规定执行。(2)属14天内返穗的,应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其中持绿码未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者,应在当天进行核酸检测;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者,返穗7天后需再检测一次核酸,结果阴性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6.返校前出现发热、咳嗽或腹泻等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需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由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出具返校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二)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
1.外地教职员工和学生请参照《教职员工和学生返穗指引》安全返穗。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属地社区管理或相关调查。返程途中如有发热(额温≥36.8℃,体温≥37.3℃)、干咳、乏力或腹泻等异常情况,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将就诊相关信息报告给学校,杜绝教职员工和学生带病、带隐患返校返岗。
2.在穗教职员工和学生请参照《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途中新冠肺炎防护知识要点》安全返校。
3.乘坐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的学生,车辆和亲友送至校门口即可,不得进入校园。
(三)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进校信息核对与体温检测
1.按照分批分期返校工作方案,安排不同年级、班级错峰、错时按照指定路线入校。
2.做好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状况信息的核查,并进行体温检测,检查口罩佩戴情况。
3.学生进入宿舍前,须再次进行体温检测,核对学生身体健康信息,无异常后登记进入。
4.体温异常的按照《广州市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进行处置。
(四)做好暂未报到学生的管理
1.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暂未报到的学生,学校在第一时间做好调查了解工作,掌握真实信息。
2.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组织教师进行电话线上家访、教师和学生的线上作业互动、教师对学生进行线上学习指导、心理教师对学生开展线上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的网络教学及心理疏导工作。
附件: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流程
附件
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