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第四版指引之二十七)已出现新冠肺炎病例社区(小区)居民健康防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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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6
  •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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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患病的一般居民

  (一)科学认知,消除恐慌,避免侥幸心理

  1.学习掌握新冠肺炎的临床症状、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了解居住地附近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地址和方位。

  2.积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居住社区(小区)病例的分布情况、各类设施的清洁消毒时间。

  3.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合理安排外出。

  4.保持良好心态,积极乐观,理性对待疫情,不造谣不传谣。

  5.依从指引,避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

  (二)坚持良好的个人、家居卫生习惯

  1.外出坚持佩戴口罩,4个小时或口罩潮湿后更换。废弃的口罩应用塑料袋收纳好后丢入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或“其他”分类垃圾桶,不随地丢弃。

  2.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勤洗手,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

  3.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社区公共设施后应立即按七步洗手法或使用免洗消毒液洗手。

  4.回到家中摘除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未洗手前不触碰眼、口、鼻。

  5.保持室内通风,每天开窗/门通风3次以上,每次30min,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6.保持居家环境的清洁,每日对经常触摸的物体表面如手机、电脑键盘、鼠标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桌椅、门把手、厕所、马桶等用250mg/L—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漂白粉、漂精片等)擦拭消毒,家庭清洁时湿式清扫。每周至少彻底清洁家居环境1次。

  (三)减少接触,避免风险高的行为和活动

  1.不参加人员聚集的社区活动,不进入儿童区域、会所、老人活动场所。

  2.不串门,不探访,与其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的接触和交谈(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

  3.经过通风不良的楼梯、楼道、走道和搭乘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

  4.减少触碰社区公共设施,除乘坐电梯必须触碰相关按钮外,开门时触碰门口外,不触碰任何设施和物品。不使用社区内的健身器械。

  5.尽量不使用社区公共洗手间,如需使用,在开关厕所门、触摸马桶冲水开关后,立即按七步洗手法或使用免洗消毒液进行手清洁消毒。关闭洗手用的水龙头操作可采取隔着纸巾的方式。

  6.生活垃圾密封好后戴口罩前往垃圾投放点丢弃,丢弃后立即洗手。

  (四)开展健康监测

  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每天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适,尽快前往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在就医时说明接触史。

  (五)配合实施疫情处置措施

  1.如被判定为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相关部门对住所进行清洁消毒,并依照广州市相关规定转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观察14天。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小区封闭管理、出入登记、体温探测、车辆消毒、公共场所和集中空调系统消毒清洁、重要场所通风等疫情处置措施。

  3.配合居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拉网筛查病例、登记造册和甄别接触者的工作。

  二、出院后的病例

  针对出院后的病例,除做到上述5点外,还应做到:

  (一)出院后继续居家休息,具体休息时间由临床医生评估确定。

  (二)继续佩戴口罩直至呼吸道症状完全消失。

  (三)妥善处理排泄物、呕吐物,清洁后应对被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四)定期复诊,做好健康监测。遵医嘱定期复诊,居家期间监测体温,关注咳嗽、呼吸困难、胸痛等呼吸道症状。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接诊医生既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史。

  (五)照料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佩戴口罩,接触患者体液、痰液、呕吐物、排泄物时应佩戴外科口罩,戴长袖橡胶手套,处理后立即规范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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