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版指引之二十八)广州市预防接种门诊新冠肺炎防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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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4-10
  • 来源: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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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保持接种单位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必要时加装机械通风设备。接种场所在开诊前、后无人时启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灯进行至少30分钟空气消毒。

  (二)在实施预防接种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使用过的口罩按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

  (三)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建立健康申报制度。医务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暂离岗位,尽早去正规医院就诊治疗。

  (四)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进出口处、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五)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引导监护人通过“广州健康通”微信公众号、预防接种服务APP、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前接种预约,倡导分时段、错峰接种,建立良好的接种秩序。当预约人数较多时建议通过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增加门诊接种日来满足接种需求,必要时可采取限号措施。尽量减少陪同接种的人数,确保轮候、交费人员排队保持适当间距,避免接种现场人群过于集中和拥挤。

  (二)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入接种单位接受服务整个过程均须戴口罩。监护人应该为儿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并标注儿童防护口罩的产品,随时关注儿童口罩佩戴情况,如儿童在佩戴口罩过程中感觉不适,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三)受种者及监护人进入接种单位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及相关健康状况询问,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有发热症状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转到发热门诊治疗。建议监护人及受种者前往预防接种门诊之前,先自行测量体温,若有发热等不适,不宜前往接种门诊,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到发热门诊就诊治疗。

  (四)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须进行手卫生,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口罩赃污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接种等重点岗位人员对每一位受种者实施服务前做好手卫生,建议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五)开诊日每天至少2次使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接种场所物体表面(地面、桌椅、电脑键盘、公共区域的设备、门把手、电梯按钮、厕所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六)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暂离岗位,主动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对涉及的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

  必要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七)暂停组织家长课堂等聚集性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新冠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八)卫生健康部门经过综合评估,决定暂停预防接种服务的时间,接种单位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附:广州市突发急性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

  ★省级★

  01广东省人民医院

  0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0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04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05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06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市级★

  01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2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03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0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05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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