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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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6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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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向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发出关于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紧急通知指出,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做好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转居家隔离衔接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应对风险防范措施。

  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隔离场所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由社区“三人小组”录入“一码通”系统,执行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四)高风险岗位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离岗轮休时,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由社区上门采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隔离管控政策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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