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好办”APP关爱版上线一周啦!本周小编为大家带来关爱版新上线的三个养老服务功能。跟紧我,看看是不是你正需要的!
1、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申请
受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老年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1)无传染病或传染病已治愈,或经传染病专科医院诊断无传染性的;
(2)无患严重精神障碍,且无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及不存在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
(3)已按规定接受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且评估结果在有效期内的。
此外,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可不受户籍限制。
轮候通道划分
公办养老机构轮候通道按照优先次序分为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
(一)特殊保障通道面向有集中供养意愿且户籍所在街镇或相邻街镇的供养服务机构无法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特困人员。
(二)优先轮候通道面向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或者部分失能、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老年烈士遗属、享受抚恤补助的老年优抚对象、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老年退役军人、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其他经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以优先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三)普通轮候通道面向除本款第(一)、(二)项情形之外的老年人。孤寡老年人先于本通道内其他老年人轮候入住。
同一轮候通道按照申请人的照护需求等级,由高至低逐级排序。照护需求等级相同的,再按照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申请入口
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穗好办”APP,在“穗好办”APP首页,点击右上角“关爱版”图标,首页下方点击【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申请】即可进入申请办理。
2、家庭养老床位入住申请
服务内容
家庭养老床位的建立系依托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在家中设置具备机构化服务功能的床位,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照料护理服务。
收费标准
家庭养老床位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自主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明确,根据老年人的照顾需求评估等级及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也有所差异。
保障标准
(1)对新建床并经全市统一评估为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1-5级且老年人能力等级1级以上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连续提供服务满12个月,且经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实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以每张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不超过1500元、智能化改造设备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在实际改造费用的范围内给予一次性建床资助。同一老年人只计1次建床资助。
(2)家庭养老床位收住经全市统一评估为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1-5级且老年人能力等级1级以上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自床位核实合格后,可按相关标准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00-500元的护理资助。
(3)符合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条件的老年人,享受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项目,可按照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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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
居家适老化改造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家庭环境和实际需求等情况,重点解决老年人居家生活基本需要,为老年人硬造无障碍、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服务内容
改造清单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优先予以资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具体改造项目可查看图片。
资助条件
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老年人可以获得适老化改造资助:
第一类资助对象: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户。
第二类资助对象:失能的孤寡优抚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
第三类资助对象:除第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低收入困难家庭老年人、孤寡优抚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
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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