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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个人垫付!广州异地就医备案,上“穗好办”快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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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14
  • 来源: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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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现已开通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以及省内跨市生育费用直接结算,已办理相应异地就医备案的广州市参保人,可在就医结束后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无需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后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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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办理指引

  步骤1:打开“穗好办”APP,在“首页—热门服务”选择“异地就医备案”专栏,进入后选择对应的备案类型 。

指引1指引2

  步骤2:根据不同的备案类型点击进入相应的办理事项,以下以“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为例,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同意”。

指引3

  步骤3:根据提示填写表单信息,并上传备案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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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4:点击提交,完成备案申请。后台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参保人可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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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1)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参保人,有两种普通门诊待遇享受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享受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待遇,另一种是按月领取普通门诊包干金(两种享受方式二选一),参保人须在《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勾选相应的待遇选项。

  (2)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经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可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遇到问题的,可直接与广州市医保中心联系处理,或拨打020-12345咨询反馈。

  (3)备案人员在异地普通门诊无须选点就医。为了方便群众就医,提升联网结算效能,参保人员无需提前办理选点,可在备案地联网结算成功后,系统自动完成选点。选点数量及要求与本市就医政策一致。

  (4)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和广州市可双向享受医保结算待遇。其中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仅能在备案地享受医保待遇,该类人员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广州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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