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物流、货代、贸易企业老板注意啦!广州港海铁联运奖励申报通道已开启!如何申报?需要哪些材料?操作步骤一文全解析,助你轻松领奖励,抢占政策红利!
谁能申请?这些条件需满足!
(一)奖励对象
通过广州港码头装卸并经南沙港、南沙港南、黄埔、下元等任一铁路站点集疏运的集装箱托运人或收货人。
说明:南沙港、南沙港南、黄埔、下元站与广州港衔接,是广州港海铁联运业务开展必须依托的四所铁路车站。海铁联运业务承运人奖励铁路货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其中一方。
(二)奖励条件
1.考核年度内,托运人、收货人通过广州港码头装卸并经南沙港、南沙港南、黄埔、下元等任一铁路站点集疏运集装箱,且重箱量不少于300标准箱。
说明:重箱总量为该单位作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重箱量之和,一个柜只能统计到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其中一方重箱量之中;集装箱在码头换箱,海运箱换铁路箱或铁路箱换海运箱的,等同于通过广州港码头集疏运集装箱。
2.同一铁路货物运单仅奖励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其中一方。
说明:一个柜只奖励一次,避免重复奖励。
3.铁路发站、到站均在广州市内的不予奖励。
说明:避免出现发、到站均在广州市内的情形,发挥奖励资金最大效益,切实提升海铁联运效能。
⭐统计时间为当年3月3日至次年3月2日,自2021年起连续实施三个年度。第一个年度申请时限为细则印发后30个自然日之内,后两个年度申请时间为统计时间结束后3月3日至4月2日。超过申请时限的不予受理。
(三)奖励标准
铁路发站、到站均在省内的,每标准箱奖励250元(含重箱、空箱);铁路发站或到站在省外的,每标准箱奖励350元(含重箱、空箱)。
说明:广州市政府出台《广州市精准支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府规〔2021〕1号)提出“支持发展海铁联运,结合南沙港铁路投产运营,按考核年度完成海铁联运集装箱量进行奖励,其中:省内的奖励标准为250元/标准箱;省际的奖励标准为350元/标准箱。”
(四)奖励实施程序
1.申请人依据自己业务开展情况,自愿申请。达到奖励标准而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不予奖励。
2.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奖励材料,向广州市港务局申请。
3.市港务局应当在对申请材料通过第三方验证后拟定奖励方案,并在市港务局网站以及政府门户网站“营商广州”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港务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发放奖励资金。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市港务局暂缓发放与异议相关的奖励资金,并在30日内进行复核,如异议属实则取消奖励。
掌握申请时间!早申报、早受益!
本业务的申请时间为: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4月02日
申报材料清单!缺一不可!
1.申请书。
2.委托代收奖励金的,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交双方签字盖章的授权协议文本(原件)。
3.铁路部门出具的有关海铁联运箱量数据统计资料(原件)。
4.港口经营人出具的有关海铁联运箱量数据统计资料(原件)。
说明:铁路部门与港口经营人出具的海铁联运箱量数据统计资料需准确并一致。
5.托运人同意收货人或收货人同意托运人申请奖励的书面确认书或协议。
说明:同一铁路货物运单仅奖励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其中一方,托运人或收货人申请奖励时,需收货人或托运人知情并能提供同意意见的书面确认书或协议。
*以上各项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
申报流程全知悉!避免踩坑!
*本次申报既可线上办理,也可线下窗口办理。
方式一:“穗@i企”平台线上申报
第一步:登录“穗@i企”平台→点击菜单栏的【穗政通】→点击【兑资金】。
🔗“穗@i企”网址:https://qyfw.gzonline.gov.cn/qyfw/home
第二步:在搜索框输入“广州港海铁联运奖励”,点击搜索。
第三步:点击【办事指南】。
第四步:在【办事指南】中查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办理】,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方式二:线下窗口办理
带齐电子版材料,前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办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520-522窗口。
进度查询!实时掌握办事进度
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点击“穗@i企”登录,或直接搜索登录“穗@i企”进入企业数字空间→点击“我的政策兑现”,即可查询申请进度。
4月2日即将截止申报快转发给有需要的企业伙伴一起领补贴、促发展吧!在申报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可扫码添加企业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