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已按整改措施落实相关工作,建议问题销号。 我市按照《广州市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穗环〔2018〕149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的监管管理,强化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深入开展数据核查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固体废物底数。 1.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摸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底数。 每年初制定印发广州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方案,组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上一年度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开展申报登记。市生态环境局在抓好市管企业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国控、省控等产废量大的企业开展申报登记。各区生态环境部门精心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督促企业填报数据,在辖区企业多、环保管理人手少的情况下,集中力量,抓大促小,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0吨以上企业为重点,同时抓好产废量少的企业申报登记。为进一步摸清底数,市生态环境局还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全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编制相关技术报告,提供了技术支持。 2.严格数据抽查核查,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数据质量。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审核和抽查机制,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利用系统自动匹配功能,对辖区申报登记数据做宏观核查,采用同行业对比方式核对近三年固体废物产生量,查找核实产生量大幅变化、产生废物种类减少等异常情况,提高申报登记数据质量。 3.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我市于2019年1月、2020年3月先后印发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的通知》(穗环〔2019〕7号)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督促机动车维修行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穗环办〔2020〕9号),将申报登记工作纳入各区环境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各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有效将机动车维修行业相关危险废物纳入统计管理。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固体废物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数据抽查力度。依托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贮存、处理处置等情况,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报、电子转移联单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或移交,进一步发挥固废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功能。二是加大查处力度。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或处置企业1700多家次,立案230多宗、罚款850多万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4宗。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排查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或处置企业3000多家,立案150多宗,罚款400多万元,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宗,严厉打击一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固废监管能力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