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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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2
  •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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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黑臭水体整治审核把关不严,当“二传手”,导致漏报、虚报、谎报问题时有发生。全省上报243段黑臭水体194段已完成整治工程,实现不黑不臭目标,但督察发现全省有30余段已上报完成黑臭整治的水体,截至“回头看”时仍为黑臭。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广东省住建部门对黑臭水体整治审核把关不严,当“二传手”,导致漏报、虚报、谎报问题时有发生。全省上报243段黑臭水体194段已完成整治工程,实现不黑不臭目标,但督察发现全省有30余段已上报完成黑臭整治的水体,截至“回头看”时仍为黑臭。

问题来源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着力解决黑臭水体整治漏报、虚报、谎报问题。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未通过国家验收的大陵河2018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其他146条黑臭河涌在2020年底前全部实现基本消除黑臭。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底。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底。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直面中央环保督察所提出的问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各自职责,形成合力,推动我省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压实治理责任,切实整改问题。城市人民政府是各地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报省政府审核和公布,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排查核清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情况,逐一建立健全并实施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的要求,开展一河一评估工作,如实上报治理评估情况。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完善工作机制体制。进一步深入推动河长制,压实各级治理责任;推动建立“厂—网—河一体化”管理体系,加强排水设施和河涌的日常管养,提升运行效率。

大力开展源头控污。通过开展网格化污染源查控、河涌违建拆除、散乱污场所整治,对水环境污染源实施源头控制。

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建设污水处理厂,提升片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同步开展污水运输干管、收集支管和城中村截污纳管建设,进一步缩小设施空白区;开展合流渠箱清污分流项目,完善城区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已完成。1.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印发实施了《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河长责任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的意见的通知》(穗厅字〔2018〕28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办〔2018〕10号)等文件,进一步拧紧了责任链条,压实了各级治理责任。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68号)和外围区排水公司组建方案,成立了市、区共7家排水公司,实现“厂—网—河一体化”管理。2.2019-2020年,开展网格化污染源查控整治污染源7.27万个,拆除涉河违法建设面积763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的41242个“散乱污”场所整治考核任务以及任务外19416个“散乱污”场所整治;3.2019-2020年,新(扩)建1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管网12961公里,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73.83万吨/日,完成141个城中村截污纳管改造,建成区污水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全市443条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完工82条。

整改目标已完成。1.根据花都区自评,2018年底前大陵河已基本消除黑臭,市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进一步复核评估,大陵河整治成效达到“初见成效”标准。2.2020年经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的2020年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排查认定,广州市147条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

公示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0日。

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水务局,郑江禹,8852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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