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项整改措施:切实加快推进流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7年6月底,龙归污水处理厂二期、竹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式投入运行,基本完成同德围污水处理 厂(石井净水厂)土建施工并进行设备安装;到2017年底,同德围污水处理厂(石井净水厂)和吕田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2019年底前,花山污水处理厂、健康城污水处理厂、石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完成江高污水处理厂、龙归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前期工作,流域污水处理能力再增加57万吨/日。 (2)第2项整改措施: 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2017年底前,对流溪河流域内的重要支涌实施清淤工程、截污管网铺设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开展流域内城中村治污攻坚工作,对部分城中村及农村进一步实施截污纳管。 (3)第3项整改措施: 组织实施流溪河干支流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摸查流溪河一级支流排污口及污染源,制定并实施流溪河干流及支流整治方案。 (4)第4项整改措施: 清理流域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流溪河流域内禁养区307家畜禽养殖场的取缔关闭工作。。 (5)第5项整改措施: 进一步清理流域内工业“散乱污”。全面排查流域内工业“散乱污”,依法依规大力整治。落实镇(街)村(居)主体责任,建立负面清单和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污染死灰复燃。 (6)第6项整改措施: 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流溪河流域内污染源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整治流溪河沿岸污染源,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白云、黄埔、花都、从化区党委、政府)依法查处河涌周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加强河涌保洁及沿岸垃圾污染水体的监督执法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白云、黄埔、花都、从化区党委、政府) (7)第7项整改措施: 加强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建立健全明珠管委会管理机制,加强对管网的巡查、检测、清疏和维护,做好园区管网管理台账。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明珠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保证其正常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