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易用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易用专区 > 各区动态

又一重磅金融试点政策落地南沙 跨境投融资更便利

  • 2022-05-24 18:00:21
  • 来源: 南沙区
  • 分享到
  • -

  5月19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政策发布会暨联合工作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沙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举行,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了QFLP试点政策推介。当天,还召开了试点联合工作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对首批QFLP试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南沙2家基金管理人获批试点,额度约为40亿元人民币,重点投向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等产业。

  5月12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穗金融规字〔2022〕1号)正式在南沙落地实施。该试点政策是南沙继“南沙新区金改15条”后,迎来的又一国家级金融创新开放政策,将为南沙乃至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

  此次在南沙实施的QFLP试点在充分吸收已开展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形式、落地限制等要求,简化了审批流程、尊重市场实践等制度性共识的累积,将为QFLP试点多方共赢的局面奠定良好基础。

  “获得试点资格后,公司将开始推进成立QFLP基金的准备工作。另外,公司正在努力推进境外募集工作,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完成相关基金的首轮募资。在完成境外首轮募资后,我们将启动境内募集工作。”南沙其中一家获批试点投资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

  “QFLP试点政策将为更多的境外资金创造更为便利的投资环境,将吸引更多境外资产管理机构来南沙投资、发展,助力南沙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南沙另一家获批试点投资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目前在南沙落户的基金投资机构累计1666家,基金总数量约占广州市1/5,总注册资本超4414亿元。下一步,南沙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加快项目招引,广泛发动优质企业积极申报试点,充分发挥试点红利对稳外资和开放型经济建设的推动作用。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