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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 2024-04-30 14:31:48
  • 来源: 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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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下午,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议在区会议中心举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文物普查有关会议精神,系统研究部署普查任务、细化普查安排,推动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进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莫蕾,以及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和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高质量完成文物普查工作

  会议指出,文物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敬畏历史、敬畏文化,积极部署推进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会议要求,要对照普查标准梳理普查线索,开展“地毯式核查”,践行应保尽保,丰富文物内涵。要加大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及时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要对照普查实施方案倒排工期,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手段,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文物普查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打好民生事业保障和文化强区建设组合拳,将文物保护利用融入“百千万工程”、城市更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等番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传承延续千年的城脉、文脉、商脉,让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焕发时代光彩。

  5月起进入田野调查阶段

  会议汇报了番禺区文物资源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展情况,通报了2起文物违法典型案件,审议并通过了《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会议结束后,现场对区普查队员进行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精神宣讲及普查业务培训。

  据悉,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将对全区范围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及其他,共六个类别进行核查。其中古文化遗址分为17个细分类别,古墓葬分为4个细分类别,古建筑分为15个细分类别,石窟寺及石刻分为5个细分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分为19个细分类别,其他分为3个细分类别,共计63个细分类别。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经过前期的准备阶段,从今年5月起,将进入为期一年的田野调查阶段。

  不可移动文物居广州市各区之首

  近年来,番禺区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建立健全文物三级联保机制,落实保护传承属地责任,大力推进文物保护工程,持续加强“市桥渔帆”等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打造莲花山、余荫山房、岭南印象园等文旅融合精品线路,弘扬乡音、乡貌、乡业、乡祠、乡亲等“乡愁文化”,为番禺成为珠江汇三江、奔海门的桥头堡、乡愁地,提供强大的文化凝聚力、精神内驱力。

  目前,全区现保有不可移动文物763处,数量位列广州市各区之首,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5处、市级51处、区级30处,登记级673处。文物升级、认定等日常工作坚持不懈取得硕果累累,2019年以来新升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留耕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沙路炮台和善世堂等,2021年以来在城乡建设中发掘、认定、公布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29处,屈大均撰墓表碑、熊十力旧居、何贤故居、竹间李公祠等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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