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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广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 2023-09-12 16:36:32
  • 来源: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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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广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业技术、农业工程技术、乡村工匠(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等评委会评委库委员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2023年8月8日至9月28日。

  (二)专业领域。从事农业技术(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等)、农业工程技术(农业机械化、水产、农业资源环境、热作、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加工与检验等)、乡村工匠(农产品经营管理、数字农业经营管理、乡村规划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种植技术、畜禽养殖技术、兽医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等)等相关专业行业方面的专家。详见附件1。

  (三)征集范围。全市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推荐申报。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能积极学习职称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二)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三)从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正高以上职称(或相当级别的高技能人才)3年以上。

  (四)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列为推荐范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得作为入库专家推荐人选。

  三、申请入库方式和程序

  (一)通过系统申请入库。申请人所在单位属于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可通过“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申请入库。具体流程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职称业务申报→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申请→评委会委员入库,选择相应评委会及可评专业申请入库,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如有)审核、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和人社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入选评委库委员。

  (二)通过电子邮件申请入库。申请人所在单位不属于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tgzxjsb@gz.gov.cn)的方式申请入库。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评委库入库委员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扫描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后将申请信息录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入库。

  四、入库所需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材料清单

  1.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证明材料(含专业技术特长或学科方向、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就、论文著作、获奖、参加学术团体等材料,根据需要提供)。

  5.采用电子邮件申报的方式需提供“广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评委库入库委员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

  (二)有关要求

  1.上传的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上传材料为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上传材料需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材料格式一般为jpg、pdf等格式。

  2.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应依据评委库入库委员条件,在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能力水平等加具评价意见。审核通过即视为同意推荐其入库,并协助做好后续资格审查、意见反馈等工作。

  3.已在相关评委会评委库的专家不需要再重复申请入库。

  特此通知。

  附件:1.评委会和专业设置明细表.docx

  2.广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评委库入库委员申请表docx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杨延清,联系电话:020-8721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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