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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月1日起停止凭居住证登记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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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26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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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自2017年5月1日起,广东各地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017年5月1日前已受理凭《回执》申办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通知》要求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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