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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检验将全市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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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25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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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检验要严防弄虚作假,并将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严格分离!24日,《广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和联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准予联网,尾气检测过程实时视频监控,检验数据与市环保局联网。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联网是指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资格的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进行联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市排气检验联网及相关管理工作,依据联网技术核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准予联网。

检验机构要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要求,配置视频监控、数据存储、系统服务器、车牌识别装置等硬件设备,建立专用局域网络并使用光纤与市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系统对接,满足实时传输排气检验数据和实时监控的需要。

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采用非法软件等不符合监管和联网要求的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生态环境部门可暂停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并有权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对于目前汽车尾气检验中出现的一些不良行为,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排放检验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者参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不得要求或暗示排气超标车辆到指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维修治理,不得向车主或驾驶人推销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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