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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场所 分三类处理 广州通过治理“散乱污”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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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18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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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

新闻发布

《广州市关于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将“散乱污”生产经营场所分为“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三类场所进行分类处置。

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污水违法排放的“散乱污”场所的“关停取缔”。

2019年,全市“散乱污”场所“升级改造一批”工作基本完成,“整合搬迁一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9月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工作。

2020年,全市所有街镇全面完成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工作。

《购置大排量抽水车和实施内涝应急抢险工程方案》

今年购置35辆大排量抽水车,并实施18宗治理工程对21处频繁出现、较为严重的内涝点进行治理。

《广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提出水土保持区划,将广州市划分为:北部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中部低山微丘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区和南部冲积平原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

到202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0.80平方公里,到203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5.74平方公里。

今年广州将全面启动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排查工作,2020年完成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昨日(10月17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关于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散乱污”治理不搞“一刀切”,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进行分类处置。

目标:2019年9月完成整治

广州一直大力推动“散乱污”场所的治理,但仍存在“散乱污”场所底数不清、各类生产场所清理整治分类处置办法不明确、缺乏长效机制、容易死灰复燃等问题。为推进新一轮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广州市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2018~2020年分年度分步骤实施的工作目标。

2018年,全面启动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排查工作,全市所有街镇全部完成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核,10月30日前制定“三个一批”场所清单;年底前完成对污水违法排放的“散乱污”场所的“关停取缔”,并对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散乱污”场所依法查处。

2019年,全市“散乱污”场所“升级改造一批”工作基本完成,“整合搬迁一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9月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工作。

2020年,全市所有街镇全面完成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工作,“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全面通过验收,形成较完善的“控源”“截污”“纳管”的水污染源头控制体系。

创新:整治不搞“一刀切”

《行动方案》有不少创新之处。区别于以往村、镇、区逐级摸查上报,《行动方案》强化水污染源头控制,提升对生产经营场所用水、排水等全过程管理水平,运用水、电大数据梳理“散乱污”场所重点排查名单。区别于以往以流域为单位实施清理整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各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街镇为落实责任主体,有力遏制“散乱污”场所向市内转移现象。同时,《行动方案》中所指的“散乱污”场所范围并不仅局限于工业企业,因为大部分“散乱污”场所规模小、转移快、隐蔽性强,部分藏匿于民宅违建之中,各种行业均有存在污染物违法排放现象,“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必须在全行业中开展。

此外,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不搞“一刀切”的要求,同时考虑民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一概停产关闭存在畏难情绪等因素。《行动方案》明确将“散乱污”生产经营场所分为“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三类场所进行分类处置。由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三类生产经营场所认定和划分指导性意见,各区再结合辖区实际,梳理出三类生产经营场所清单,并可制定各区和街镇生产经营负面清单。

《行动方案》明确建设“散乱污”场所大数据监管系统,用大数据手段对各区、街镇、村、工业园区的用电、用水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将使用情况异常的疑似“散乱污”场所名单及时报送各区街镇进行核查处理。

购35辆大排量抽水车治内涝

广州防汛救灾压力大,但市三防办仅有1辆大排量抽水车,从应对“6·8”暴雨大面积内涝到强台风“山竹”风暴潮内涝的应急抢险经验看,大排量抽水设备储备极度欠缺。昨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购置大排量抽水车和实施内涝应急抢险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购置35辆大排量抽水车,并实施18宗治理工程对21处频繁出现、较为严重的内涝点进行治理。

目前,广州市三防办仅有1辆大排量抽水车,急需购置一批排量大、移动灵活、车泵合一的抽水车,下沉至全市各地的隐患点附近,以备应急状态下及时投入使用。《方案》明确购置35辆大排量抽水车,由市三防办统一负责购置和管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在2018年一次性采购招标,分批到货。本着保障重点、兼顾全局的原则进行广州市大功率排水车规划布局。综合分析各区地势低洼区域、下凹式涵隧等含高差区域、人流密集区域、抢险队分布、防汛风险区域、防汛物资仓库分布等基本情况,确定各区重点保障区域。

此外,为有效缓解我市暴雨内涝压力,切实提升我市防汛抢险救灾水平和能力,市水务局会同中心城区各区水务部门,经过对近期暴雨期间出现的较为严重的内涝点,深入分析内涝成因,确定按应急抢险工程程序实施东沙大道排水应急抢险工程等18宗工程,治理21个内涝点,涉及荔湾、天河、越秀、白云、海珠等5个区。

广州提出水土保持区划

昨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水土流失现状调查以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针对水土流失相对严重区域,提出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和项目布局。《规划》明确,到202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0.80平方公里,到203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5.74平方公里。

《规划》在省级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根据广州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划分,提出广州市水土保持区划,并明确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方向及防治模式。区划将广州市划分为三个区,分别为:北部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中部低山微丘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区和南部冲积平原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

从小区域范围角度考虑,我市部分地区地势较平缓,在采取适当的预防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水土流失将得到较好控制。为了防止一刀切的做法,减少行政管理成本以及减轻生产建设单位负担,《规划》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了山区、丘陵区、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共4497.12平方公里,占广州市国土面积的60%。不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面积为2936.88平方公里,占广州市国土面积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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