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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控排企业6月20日前需清缴碳排放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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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19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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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18日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6年6月20日前,186家控排企业应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2015年度实际碳排放量,通过广东省配额注册登记系统上缴足额的配额进行履约。

在清缴配额之前,控排企业应于2016年3月15日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2015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经核查后,于2016年5月5日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经核查的碳排放信息报告。

186家控排企业涉及钢铁、火力发电、石化、水泥四大行业。其中广州最多,有19家,梅州次之,有18家。控排企业是指我省(除深圳外)年排放二氧化碳1万吨及以上,2万吨以下的上述四个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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