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广东省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组召开广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通报会,宣布广州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建议广东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重新确认广州为国家卫生城市。2008年广州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卫生城市自命名后每3年复审一次,2012年广州市第一次通过国家复审,今年将第二次接受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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