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最新服务 > 公用事业

广州设立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

  • 听全文
  • 2016-06-30
  • 来源:南方日报
  • 分享到
  • -

广州政府依法每年安排6000万元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尽管今年专项资金已下拨4696.31万元,但文物修缮专项资金使用率低问题突出,此前申报的文物修缮项目中,近2/3项目“流标”。

29日召开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陆志强通报了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市政府设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的“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审议重大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近2/3文物修缮项目“流标”

陆志强表示,《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尚属先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暂未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文物保护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升。

广州市文广新局计财处处长陈志斌介绍,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修缮的资金使用率,2014年为20%左右,2015年仅15%左右。陈志斌表示,使用率低最大的问题是出在文物的“财务评估”环节,“项目立项后要进行财评,目前没有文物建设的基本定价,评估的定价都是按照普通建筑来做的,由于评估出来的价格低,招标就面临着‘流标’。”陈志斌透露,“基本上2/3的项目流标”。

针对这个问题,陈志斌表示,正在计划修订《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使用程序。同时,拟建立一个文物修缮项目库,“以后的项目不是申报了就下拨资金安排,而是严格控制每一步流程,到了应该使用资金的时候才拨钱,提升资金的使用率。”

积极推进文物信息数据库建设

广州已将文物保护工作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陆志强介绍,广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统筹文物保护工作。市政府设立了由市长担任主任的“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审议重大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立了市文物局,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更名为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增加编制65个,目前人员正逐步到位。

陆志强表示,2014年起,全市招募文物监督员共1000多名,基本建成“市—区—街道(镇)—村”四级文物保护层级体系和监督网络。下一步,广州将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配套制度,优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制定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政策措施,还将积极推进文物信息数据库建设,提升文博场馆展览展示利用水平。在队伍建设方面,广州将逐步健全文物行政和执法机构,推动各区不断充实文物保护和执法专业人员。

在“海丝”申遗工作方面,市政府成立了广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并审议印发了《关于广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施方案》。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制订各史迹点专项保护规划,整治改善环境景观,最大限度地恢复史迹的历史环境风貌,推进申报工作。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