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5日,记者了解到,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依照《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23年版)》规范,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已完成越秀区梅东路、解放北路(辅道),海珠区榕景路、水榕路、沙渡路、仲恺路、琶洲村新马路,荔湾区陈家祠道,白云区百顺南路等9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和指示牌更新工程。按照《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有关规定,市道路事务中心将自2023年12月8日起,对上述道路临时泊位实施“阶梯式”收费管理。
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不再设立任何“月保”车位或向固定对象使用的车位。所有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按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