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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异地务工者返乡创业 省级示范性孵化基地一次性补贴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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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12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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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18年底,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数量超过1500家。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省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

意见指出,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创业基础好、创业能力强的返乡创业人员,充分挖掘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开发一批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传承基地、传承人、相关合作社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少数民族传统工艺品保护与发展培训,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升级、品牌化建设。

意见指出,省加大对各地的指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18年,省市共建10个以上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导建设创业孵化基地100个以上,全省认定社会投资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1000个以上。省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自主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规定享受减免场租等优惠。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提升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水平,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省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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