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日,2017年广东省考公布了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其中: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审计机关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四会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公安机关法医类、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和司法行政部门狱医类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8分。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
根据招考公告,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