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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度居民医保9月进入征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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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30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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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需缴314元/人 其他参保人员需缴366元/人

昨日(8月29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中心获悉,2019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办理2020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记者了解到,已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将自动续保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如果是新参保人员,需按照不同人群的对应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征缴期将持续至2019年12月20日,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的,2020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市医保中心向记者介绍,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金额有所调整,其中,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14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727元/人;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366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675元/人。

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按要求申报银行扣费账户,征缴期间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根据往年的情况,缴费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账户余额不足,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提醒,务必在登记的银行账户里备留足额款项并保持账户状态正常,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冻结、锁定等原因导致扣费失败。如已参保但未办理委托银行划扣手续,往年是通过现金缴费方式缴费,那么需尽快前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银行账户维护手续并备留足额款项,以便通过银行划扣完成参保缴费;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银行账号,可前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通过微信扫码缴费,或前往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完成缴费。

市医保中心介绍,如家中有新生儿,从孩子出生的次月起6个月内(按自然月计算)参保缴费的,可以按规定报销孩子从出生开始在医疗机构产生的相关医疗费。

对于马上要进入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年级,且没有参加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只要在入学时按照规定在学校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就可以从9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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