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最新服务 > 社保服务

花都医保纳入市级统筹重疾限额提到15万元

  • 听全文
  • 2010-12-02
  • 来源:广州日报
  • 分享到
  • -

  继从化纳入广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12月1日花都区成为第二个纳入广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统筹区。今后,花都城镇职工参保人在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的待遇,重大疾病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据介绍,市级统筹启动后,花都地区的广州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由以前的3家增加到19家,所有已实施市级统筹区域的参保人均可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也可在135家定点零售药店刷卡。

  此外,有关参保人的待遇享受的起始时间、异地就医范围调整及零星报销办法与从化市级统筹启动后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致,有关待遇标准也与广州市本级统筹区相同。参保人如需了解详情可登录广州医保管理网查询。

花都参保人的待遇变化

  1.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花都参保人在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的待遇;

  2.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范围相应扩大至17种,待遇标准随之提高;

  3.增加门诊特定项目病种数量并提高了待遇标准;

  4.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的年度最高限额提高为广州市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2010年社保年度为272190元;

  5.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比例提高至95%,重大疾病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到15万元;

  6.扩大了参保人就医、购药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在纳入市级统筹的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均可就医、购药;

  7.参加了医疗保险的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将自12月份起新增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

  8.参保人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了20%,减轻了参保人的医疗负担。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