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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关系转接权限下放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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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2-31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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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广州市人社局明确,明年1月1日起,凡从非本市统筹区转入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接续业务调整由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具体是,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办理异地养老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广州市的,按照属地原则,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该项业务。

(编辑:党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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