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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白云试行42项社保事项“同城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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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17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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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6日开始,越秀区和白云区的纳税人在办理42项社保事项时,都可以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记者16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为了进一步优化办税(费金)服务,减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办税(费金)负担,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分步分批推行办税(费金)业务“同城通办”,昨日起在越秀区、白云区地方税务局率先试行第一批414项办税(含附征费金)事项和42项社保事项“同城通办”。

第一批“同城通办”的414项办税(含附征费金)事项和42项社保事项发布于广州地税网站“办税服务-下载专区”下设的《办税清单》和《社保清单》。市民可以登录广州地税网站查询,或使用手机下载“广州地税客户端”(广州地税网站手机版)查询。

据悉,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逐步将“同城通办”业务推广到全市其他行政区域。

广州地税表示,实行“同城通办”后,越秀、白云区地方税务局主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可以不受经营地点和主管地税机关限制,自主选择到越秀、白云区地方税务局属下的任意办税服务厅办理“同城通办”业务事项。不过,非ETS(广州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缴款暂不“同城通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逾期办理税(费金)事项,也不予“同城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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