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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2月2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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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02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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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笔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201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自9月1日启动,至今已有约457万名参保人办理了参保登记工作,其中约343万名参保人已缴费到账,仍有超过110万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今年参保登记和缴费按规定拟于12月20日结束,目前距离结束已不足20天。市医保局提醒,除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等情况外,将不再接受中途参保缴费申请。

参保人需要确保在12月20日前在委托划扣的银行账户上备足余额,由银行自动划扣医保费;未办理委托划扣的参保人应尽快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三家银行之一现金缴纳医保费;通过村集体、学校等单位代征代缴的,单位经办人也需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次年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方可在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非医保经办机构原因未按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次年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6年度广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134元/人。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才能享受新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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