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最新服务 > 社保服务

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 听全文
  • 2024-04-15
  •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分享到
  • -

  1、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答: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粤人社规〔2023〕4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周期为12个月。首次申请待遇的,自待遇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已领取待遇的,自最近一次认证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定期待遇的参保人在认证周期内可多次认证,系统动态更新参保人的最近一次认证记录。

  举例说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定期待遇领取人李阿姨,最近一次认证时间是2023年6月,那么李阿姨至少应在12个月内即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一次认证,以确保继续享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

  2、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参保人可以通过“粤省事”“穗好办”或“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或“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进行远程人脸识别认证,或前往各区、镇(街)、村(居)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认证。其中在港澳台居住的人员,可以直接前往香港(澳门)工会联合会或民政总署及各区民政署、澳门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台湾公证机构等相关机构办理;在境外居住的人员,可以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或者直接前往使领馆等相关机构办理。

  其中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资格认证十分方便快捷,可使用非参保人本人手机代为办理,且认证结果直接写入社保系统。

  3、问:由于没有及时进行资格认证被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怎么办?

  答:参保人超过12个月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待遇发放。被停发待遇人员可以通过线上(粤省事小程序)或者线下渠道(各区、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申请恢复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经审核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应发的养老保险待遇。

  4、问:高龄老人、病残人员等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资格认证的特殊群体,如何完成资格认证?

  答:高龄老人、病残人员等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资格认证的特殊群体可向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申请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