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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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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20
  • 来源: 广州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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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09〕23号

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2009年是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深化改革的部署贯穿到各项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分类推进,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坚持实践探索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要重视改革成果的转化,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制度化、法制化,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机制保障。

  一、重点改革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订广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政府机构改革,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力争年内完成对816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实现精简50%左右审批事项的目标,加大力度推行审批制度管理“零收费”制度。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整体规划和设计,完善改革思路和有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市向区(县级市)下放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区(县级市)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二)深化财政、金融、投资等体制改革。调整公共支出结构,超收安排民生和各项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超过70%。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原则,完善市对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落实国家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研究开展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改革试点,打造一流的国际营商环境。继续推进广州市商业银行重组和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开展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继续争取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建设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积极争取广州成为国家保险综合改革试验区,探索开展科技保险试点。积极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做好新组建投融资主体业务运作和有关资产债务移交工作。

  (三)加快推进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鼓励企业招用农村劳动力的激励机制。对具备条件的村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村”活动试点。出台并实施《关于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广佛两地就业服务对接,推动建立两市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转移就业协作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协商工资比例进一步提高。完善最低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年底实现覆盖9万城镇老年居民的目标。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努力实现参保覆盖面达25%(即27万人)以上的目标。出台并实施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制订《广州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探索广佛两地建立“定点互认、(异地)费用互审、协助监督”医保管理合作模式。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和优先供地机制,健全具有广州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

  (五)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制订实施《广州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改革管理模式,探索引进民办教育社会服务中介机构的试点工作。理顺市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管理体制,形成更有利于市属高校发展的新机制。完善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积极引进国外知名高校和港澳名校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研究制订广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探索公共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改革,保证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促进卫生监督网络向镇、街延伸。开展组建公立医院管理机构可行性研究,探索促进公立医院科学发展管理新模式,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试验区作用。

  (六)推进服务业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广州成为国家服务业改革试点城市。力争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企业。完成所有市属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推进博物馆分级管理制度,下放部分市属博物馆委托区(县级市)级政府管理,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打造全国性的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制订《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在继续推进6个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委托转移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的范围,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与政府脱钩步伐。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试点,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制订出台《广州市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支持广州开发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制订出台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区(县级市)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税收优惠政策。探索推进行业组织和产业联盟发展,成立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软件工业创新联盟等行业中介机构。探索技术创新平台、创业投融资平台和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与发展新机制。

  (八)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市区产业“退二进三”为契机,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跨地区、跨部门重组。分类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健全董事会制度,提高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的比例。扩大外派监事的覆盖范围,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全部派驻监事会的目标。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融入全市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贯彻落实《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若干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创业基地的资金扶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九)完善要素市场体系。修订完善《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探索和试点土地储备市场化运作的具体办法。制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和做事规则国际化的意见》。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逐步推进阶梯式水价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区(县级市)水务体制改革。完善车用液化石油气“气气联动”定价机制,合理制订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继续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限制高耗能企业发展。

  (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启动申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省级试点,支持广州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建设。在花都区花山镇、从化市城郊街、增城市小楼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积极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有序流转,制订出台《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研究制订《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探索闲置宅基地置换机制,统筹规划农村住宅建设,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重大改革项目试点

  推进三大改革重点项目试点。一是着力推进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点。完成《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编制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强化国家级开发区在产业集聚、对外开放和体制创新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着力推进我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学习香港先进管理经验,重点在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社区建设三大领域创新发展,加快构建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有效衔接的政社互动合作善治新机制。三是着力推进增城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完成《增城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编制并上报省政府审批。

  三、组织实施

  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稳定,确保2009年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建立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间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密切跟踪、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对各项改革的指导与协调。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改革,一把手要亲自抓。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强化改革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有改革试点任务的有关部门及区(县级市),要积极主动开展试点工作。各牵头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每半年向市发展改革委通报本部门改革进展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广州市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主题词:经济管理  经济体制改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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