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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改善广州市饮用水水质问题的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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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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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穗府办〔2003〕5号

转发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

关于改善广州市饮用水水质问题的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改善广州市饮用水水质问题的议案〉的实施方案》,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

《改善广州市饮用水水质问题的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

(2003年1月24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改善广州市饮用水水质的议案》(第30号、第109号和第111号)实施方案的报告。经过再次审议,原则同意这个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提出分层次、分阶段对全市储水池进行整治和改造的措施,是积极可行的,要抓紧组织落实。对二次供水储水池的清洗、维修费用问题,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研究,另行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改善广州市饮用水水质问题的议案的实施方案

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依法提出了《关于改善广州市饮用水水质的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该议案是由三件原议案合并而成的,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立法规范二次供水的管理(议案第30、109号);(二)改造旧管网,改善供水水质,加强对二次供水水质的检测(议案第111号);(三)在水费中解决二次供水保洁管理的资金来源(议案第109、111号);(四)建议改二次供水为一次供水(议案第30号)。

市政府对市人大提出的议案非常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李卓彬副市长于4月29日主持召开了议案交办会议,决定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督办,市市政园林局为主办单位,市法制办、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消防局等部门共同会办,明确要求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将办理议案作为市政府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该议案交办后,市市政园林局和8个会办单位立即组成办理工作小组并作了明确分工,为办好议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主办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就如何办理议案作了详细部署,通过对青岛、大连、佛山等城市进行考察调研,借鉴其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市改善二次供水水质的思路和对策,并初步通过试点和推广试点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二次供水水质的改善。

一、二次供水管理情况

我市是全国供水量较大的城市之一。目前,我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能力为348.5万立方米/日,供水面积396平方公里,供水管道总长为4833公里,其中口径在300毫米以上的干管有1812.46公里。由于城市供水企业的出厂水压力不可能满足全市所有地方和任何高度供水压力的需要,根据我市的地势和供水布局,规定自来水公司配水管网末梢接管点水压不得低于0.14MPa(即14米水柱)。这一标准高于《广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的供水高程,因此即使地势较高,市政供水压力也可保证供应到三层楼,而四层楼以上的建筑物则需采用二次供水系统,修建高位水池。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二次供水储水池(以下简称储水池)共23972个,体积108万立方米,约有三分之二的市民是通过二次供水系统来取用自来水。

我市又是较早制定政府规章规范二次供水管理的城市之一。为保证二次供水卫生安全,市政府于1992年就颁布了《广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根据这个规定,市市政园林局(原市公用事业局的供水行政管理职能已在去年划归市市政园林局)依法核准了98个《二次供水设施保洁资质》专业单位,至2001年已有512名从业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根据这个规定,近年来市供水行政管理部门还编制了《二次供水设施保洁单位工作职责》、《二次供水设施保洁管理制度》、《二次供水污染及清洗消毒方法》、《二次供水水样采集及检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保洁工作规程和二次供水设施保洁用电安全须知》等管理制度,对专业保洁单位和人员给予具体的、专业化的指导。实践证明,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制度是积极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规范进行管理的二次供水储水池其水质是有保证的。

二、二次供水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二次供水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现有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尤其不适应房改后多业主共有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需要。

按照现行的《广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二次供水,卫生局是卫生行政监督部门,房管、规划、消防、工商、物价、劳动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按各自职责协同管理和监督。楼宇和建筑物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由所有权单位负责;已有管理部门的,由管理部门负责;已出售给住户的,由住户共同负责。根据这一《规定》,业主或管理部门是二次供水储水池的保洁责任单位,但实际管理过程中有不少问题:

一是产权变动造成保洁问题愈加突出。房改后,我市相当部分二次供水储水池的产权转为多业主共有设施,按《规定》由业主共同管理,但实际上因无人牵头而变相成为无人管理。

二是没有明确物业管理收费中包含二次供水清洗保洁费。一些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在由谁支付储水池保洁费用的问题上,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经常扯皮、互相推诿。

三是二次供水保洁市场存在着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部分业主或物业管理部门为节省费用,没有聘请有资质的保洁单位清洗储水池,而是雇用未经培训、没有健康证和上岗证的人员清洗,清洁质量没有保证。清洗水池的价格没有统一标准,部分同行之间存在低价竞争,在保洁过程中偷工减料,保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二)缺少编制和人员,管理难以到位。

我市从1992年就颁布政府规章将二次供水纳入行政管理,供水管理处设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而在各区则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因此在实践中遇到不少问题,有多项前置把关和日常监控的技术工作没有专职人员承担。如根据《广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必需先对二次供水设施审核后才准予施工建造,建造后必须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等。但由于没有一支专门队伍对全市2万多个水池保洁状况实施具体的监管,致使相当部分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要求也投入使用,造成日后的管理难以到位。

(三)没有专项管理资金和清洗费用。

我市没有设立专项水池清洗资金,也没有专门管理费用(国内的一些城市是将这些费用计入自来水水价,如大连市、我省的佛山市计入生产成本,青岛市的做法是随物业管理费按用水量收取)。当用户不愿出钱或没有人组织清洗水池时,供水行政管理部门难以实行监督和管理,对不按规定清洗的水池,也无法对全体业主实施具体的处罚。

三、办理议案的基本情况

为了改善饮用水水质,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做过许多工作,为了办好这项议案,我们进一步加大了这项工作的力度。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

接到议案后,市政府办公厅、市市政园林局组织了各会办单位的办理人员深入到我市部分地区楼顶了解二次供水储水池的水质情况,并多次召开会办单位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加强我市二次供水管理、保证市民饮用水卫生的问题。

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二次供水管理及费用问题,市市政园林局与部分会办单位组成考察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王永平副主任带队,赴大连、青岛进行二次供水情况考察调研,了解两市理顺二次供水管理体制及实施变频恒压供水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市市政园林局还会同物价局走访了佛山市,就如何在水价中体现二次供水的保洁费问题进行了探讨。

(二)对二次供水储水池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为了办好这项议案,市市政园林局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市陆续试行分区属地管理的模式,由自来水公司先行垫付保洁费用和管理人员经费,在各区建设和市政局设立了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的职能是在市市政园林局具体指导下,对辖区内的储水池进行摸查、统计、建册,试行统一保洁。经调查,到目前为止,广州市共有二次供水储水池共23972个。数量较多的有:芳村区1548个,海珠区4376个,越秀区2496个,荔湾区2187个,东山区5895个、天河区5347个,其余老城区也有一些。据调查,市区大部分储水池是钢筋混凝土结构,部分是砖体结构。其中一些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储水池因年久失修和缺乏相应的防护措施而破旧缺损,还有一些储水池多年来未进行过维护和清洗,卫生状况较差。相当多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也不到位,不按规定次数和标准清洗的现象非常普遍。

(三)抓试点,探索二次供水分级管理的新模式。

市市政园林局以芳村区为试点,率先成立了芳村区建设和市政局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由供水管理部门强制推行统一规范的清洗标准,把辖区内未纳入物业管理且卫生状况较差的595个储水池分7个标段向社会上具有资质的保洁队实行清洗招标。这项新举措引起了广州保洁市场积极反响。从芳村区试点情况看,实行社会化招标后,保洁成本明显降低,剔除按规定送检的水样检验费后每立方米清洗单价由现行的社会协商价平均5元降为3.33元(不含水样检验、材料、工具折旧及多种税费)。

到今年7月为止,芳村区已经全部完成了辖区内储水池的清洗保洁工作,并按规定送检水样,该区居民反应良好。在总结芳村区经验的基础上,市市政园林局已在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8区(不包括番禺、花都区和白云区的部分地方)推开此项工作。由于没有专项经费,目前该项工作的所有经费先由自来水公司垫支。

(四)对变频调速水泵取代高位储水池进行可行性调研。

从90年代起我市开始试行变频调速水泵恒压供水技术,市市政园林局供水管理处从1999年开始对初装的150宗使用变频调速水泵恒压供水(简称变频恒压供水)查验,认为采用变频恒压供水,的确有其替代高位储水池减少二次污染的优点。如果在一定规模的新建楼盘中采用,其建筑分摊成本也不高。我市相当部分楼宇建筑在保留高位储水池作为消防功能的同时采用了这种供水形式。由于国务院颁布的《城市供水条例》规定,不能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所以变频恒压供水仍需要设置低位储水池,因此也存在低位储水池的保洁问题。采用变频恒压供水系统比一般的间歇抽水上储水池供水的设施,耗电量大约高出3到4倍。资料显示:多层楼宇的建筑每吨水最少增加电费0.18元,高层楼宇最高的附加电费每吨水达到0.65元。若对原有供水模式的建筑实施改造,则受环境因素和规模因素制约较大。根据大连市供水管理处提供的资料,二次供水的加压附加成本达每吨水1.49元。另外,该供水形式对电力、动力的依赖性较大,供水可靠性相对降低,一旦停电或遇火警需要断电时供水便无法保证。

(五)改造旧管网,寻找新水源,建设新水厂。

为了改善饮用水水质,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从1999年底开始,配合"三年一中变"计划和"九运会工程",开展了大规模的管网改造、推广应用U-PVC管、停止使用镀锌管等工作。到2001年底,共投入4.5亿元,完成611项管网改造,共计更新、改移管网达1358公里,净增管线长度363公里。今年将继续投资6925万元,计划改造项目共244项,管线长度64公里。今后每年按"十年一大变"的规划继续改造供水管网,提高管网水质。

在寻找新水源,建设新水厂方面,目前正抓紧建设投资20多亿元、日供水量为100万立方米的南洲水厂。该厂水源选址在水质优良的顺德水道,目前水厂的厂区建设工程已完成一半,计划在2003年全部建成投产。南洲水厂的建成投产,将大大改善和提高广州市生活用水的水质。

四、进一步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的措施

总的指导思想,是按"三个代表"的要求,从广州的实际出发,以二次供水管理的有关法规为依据,从政策的制定、措施的执行、资金的落实等方面着手,各部门分工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尽快从根本上改善我市饮用水水质。为此,拟在今年内对部分未实行物业管理且卫生状况较差的水池全部清洗一次,明年全面推行对所有水池统一保洁,并在6月底完成一次性整治后,以后按照实施方案纳入正常管理。

(一)完善有关法规。

根据供水行政管理部门在政府机构改革后行政管理和执法主体已发生转移及人大议案对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有必要对现行的《广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作全面的修改(另定修改送审稿)。重新明确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居民住宅楼宇二次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与保洁管理责任分离等条款,及制定和公布二次供水储水池(箱)清洗规定及标准。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二次供水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设立市、区分级管理体制,划分职能,各负其责。同时,明确管理费用资金来源和保洁费用的使用监管办法。

2.对全市的二次供水储水池保洁实行统一规范标准。由市市政园林局公布清洗保洁规范,清洗保洁实行标准化,并规范"水池三孔"的密封材料和遮隔型式。

3.实施统一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不发生改变,但必须明确设施维护的责任人和维护费用的来源渠道,以及所负责的范围和内容。

(二)建立市、区两级二次供水保洁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经费。

1.将市市政园林局属下的二次供水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12人,原是事业编制企业管理)更名为二次供水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二次供水规划和建设方面的宏观管理,对区管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为:依照规定审核二次供水设施的建造、装水表前二次供水设施的查验、核定二次供水的保洁费用、二次供水水质的抽检、二次供水保洁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二次供水保洁服务的投诉监督、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结构、材料、应用技术和新工艺的相关论证和推广。

2.各区建设和市政局成立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分别设置3人(8区共24人),在市市政园林局二次供水管理中心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下,对辖区内的二次供水设施保洁组织招投标,核定保洁工作量,受理服务投诉,监督水池的清洗及水样的送检,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的资料档案并上报,负责发放水质检验报告。

3.市、区两级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统一由财政拨款。目前由市自来水公司垫付各区二次供水管理人员的办公经费(含设备购置费),每人每年5万元。按市和8个老城区管理人员共36人计,每年共需经费180万。在未明确市区二级管理机构和人员经费来源前,市、区两级管理人员的经费在市、区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三)将二次供水储水池的清洗、维修经费计入水价。

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需要把全市水池纳入统一管理,定期清洗,定期检查。

据考察,青岛、大连、佛山等城市都实行了专业化管理。青岛市居民用水水价为1.9元/立方米,并在物业管理费时按用水量收取0.3元/吨,作为二次供水设施维修养护费;大连市居民水价为2.3元/立方米,其中0.16元是恒压供水设施管理的费用。佛山市在每立方米水费中列支1分钱作为水池清洗费,对全市二次供水储水池实行统一管理和清洗。

我市目前居民水价为0.9元/立方米(未含污水处理费),借鉴以上各城市的做法,在每吨水中增收3分钱用作二次供水保洁费并计入自来水成本。有关测算如下:按每年售水10.7亿吨计算,可计提约3210万元,按全市23972个水池共108万m3,一年清洗4次。需要清洗费用2376万元,缴纳6%税金192.6万元。两项共计2568.6万元。

每年计提的金额除支付清洗费用后,余下的资金用于对年久失修、残缺破旧的水池进行整修。

(四)分层次、分阶段对全市储水池进行整治和改造。

1.新建小区推广采用集中式变频恒压供水。在一定建筑规模的新建住宅片区,取消目前一楼一泵一套水池的供水模式,推广应用小区集中式变频恒压供水和分质供水。建设小型泵站,只需设置一个较大容积的低位转输水池对自来水再次加压,并另设消防用水加压泵,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次供水污染。造价方面,由于集中建设后取消单体楼的水池和泵组,其总体投资必然下降,而且较易与分质供水系统衔接,可根据需要配置相应工艺设备对自来水进行深度处理后通过另设一套管道供用户直饮,实行优质优价。

2.现有多业主共有产权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业主自主决定是否选择变频恒压供水,自行筹资因地制宜进行改造。

3.对现有水池进行改造时,推广采用各种型材的池体,如不锈钢(穗建推〔2001〕003)池体。推广采用屋顶水池自动清洗装置(穗建推〔2001〕006),尽可能减少二次污染,减少洗池水耗。

4.今年内先将全市约5800个约23万立方米未实行物业管理而卫生状况较差的水池全部清洗一次。

5.明年6月底前对全市残旧破损的储水池进行一次性初始整治。整治的主要内容是:改装直接影响水池水质的"三孔"密封装置的不锈钢门和封盖、更换与池体接驳残旧的进出水管和浮球阀、对部分已剥落的池壁进行维修等。也可以根据水池的实际状况分别对待,如已无整治价值的水池直接更换为不锈钢池体。

清洗水池和一次性整治均采用向社会招标的方法完成,资金的实际投入根据具体整治程度和招标情况而定,上述两项预算费用大约需要2138万元。

在二次供水保洁清洗费未计入水价前,以上两项费用全部由已收取的自来水干管分摊费先行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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