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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网上填报会议回执和进行文件回复的通知

  • 2007-12-26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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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07〕48号

关于实行网上填报会议回执和进行文件回复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政府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的功效,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行政效能,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行在“广州市人民政府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上填报会议回执和进行文件回复办法,市政府办公厅通过“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发出的、需填报回执的会议通知或需回复的文件,各收文单位要及时在网上接收,并在网上填报会议回执或进行文件回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分两个阶段实施,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今年12月31日为过渡阶段,各收文单位除在网上填报会议回执或进行文件回复外,同时也可用纸质文件进行回复,以确保有关工作顺利衔接。从2008年1月1日起为正式实施阶段,各收文单位要全面实施网上回复,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回复(有网络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再另行联系通知)。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配备必要的设备,完善网络系统,调整好运作机制,安排好工作人员并适当参加培训,做好通过“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接收和回复相关文件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系统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123258),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件:会议回执及文件回复使用说明(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科技 电子公文交换系统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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