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2009〕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和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8〕77号)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市政府重要决策事项的督查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督查是推动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最近召开的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抓落实。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逐步加深、筹办2010亚运会的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已经颁布实施,新机遇与新挑战并存的形势下,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今后一切工作的主线,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的问题,把各项重要工作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督查工作任务和重点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委与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事项的贯彻落实。市政府系统的督查工作量大面宽,责任重大,在把握好全局工作的同时,当前要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突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事项的督查,着力推进市政府各项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突出抓好“三促进一保持”工作的督查,着力推进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突出抓好“惠民66条”和“补充17条”的督查,着力推进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的认真执行;突出抓好污水治理、河涌综合整治、空气污染防治以及实施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的督查,着力推进城市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筹办亚运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出抓好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督查,着力推进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及时化解;突出抓好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和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着力推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集中关注问题的办理落实。
三、进一步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一)健全工作责任制。要建立责权统一的工作责任制度,构筑自上而下的各层次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凡督查事项,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市政府的督查工作由市府办公厅总体负责。各区、县级市政府要设立专门的科(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督查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指定专门的处(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督查工作。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二)完善报告制度。市府办公厅根据市政府文件、会议和领导批示等要求,分解列出督查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经领导审批后下达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各责任单位接到交办件后,应立即报送有关负责同志阅批,并抓紧办理。凡有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没有时限要求或者属于长期性工作的,应每个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三)加强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对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办理落实情况,由市府办公厅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并及时报告市政府领导。同时,建立情况通报和绩效考核制度,对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效率和效果(一)优化督查手段。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网上督查系统的建立,尽快实现网上交办、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和网上动态监控的功能,努力提高督查工作效率。(二)注重督查实效。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可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对影响决策落实的问题,要加强现场检查和调研,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了解,把握实情,分析原因,协调矛盾,提出建议,主动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督查调研报告。(三)提高督查质量。督查要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反馈。除文字反馈外,视实际需要提供影像等资料。对重要督办件,督办通知直接发给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本人;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查办,办理情况上报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查办不力、情况不清、结论不准的反馈件,要退回重办重报;对隐瞒不报、失实谎报、失职渎职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是对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督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协调与指导;要让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督查工作人员,并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督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推动全市政府系统督查抓落实的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督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