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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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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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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09〕52号

印发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持续推进我市空气污染整治工作,实现“绿色亚运”目标,并在“后亚运”时期让广大市民享有优良环境,市政府制定了分八阶段实施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目标和战略,现在完成第一至第五阶段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广州“天更蓝”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减排和空气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推进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使我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以崭新的城市环境面貌迎接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在广州召开。

  二、工作目标

  亚运会开幕前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201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2008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达到96%。亚运会期间,在尽量少采取非常规措施的情况下,国控大气监测点和主要亚运场馆监测点每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2010年与2008年相比,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投诉下降50%,工地扬尘污染扰民投诉下降50%。

  三、总体思路

  (一)分步实施。

  在第一至第五阶段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基础上,针对亚运会前、亚运会期间和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三种不同情景制订并组织实施具体的空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

  (二)注重长效。

  以常规措施为主,临时措施为辅。亚运会前主要是深化推进《广州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亚运前落实广州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建议》;亚运会期间围绕预定空气质量控制目标,实施机动车限行、部分重点工业企业限产、停产等一些非常规的临时行动,加大减排力度;当遇到极端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的气象条件影响,启动应急预案。

  (三)全面保障。

  从空气污染整治、监管执法、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机动车限行演练等五个方面做好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以工程治理为基础,以监管执法为手段,以监测信息为指针,以应急措施作保证,以演练测试为依据。

  (四)区域联动。

  结合“珠三角”空气污染具有明显区域性的特征,着重抓好亚运会广州市自身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带动“珠三角”城市开展空气污染联防联治。

  四、组织架构

  由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推进我市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亚组委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部),负责组织、协调、督办与亚运会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推进,牵头制订和实施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方案,重点协调、督办各项亚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各项措施推进情况;联系省环保厅、亚运协调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完善亚运会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网络建设;在亚运会期间组织专家会商、发布、预测环境空气质量,及时反映亚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成效;亚运会后组织对亚运会环境空气保障措施进行后评估,提出继续深化空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有关绿色亚运的宣传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市直各责任单位应参照市的组织架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本单位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五、实施步骤

  申亚成功后,市政府制定了分八个阶段实施亚运空气质量保障的目标和战略。目前已完成第一至第五阶段工作。从2009年11月12日亚运倒计时1周年之日起,推进第六至第八阶段整治工作的实施。

  (一)第六阶段(2009年11月12日至2010年10月19日)。

  紧密围绕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全面推进“空气污染控制”、“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空气质量测报”、“环境监管”和“机动车限行演练测试”等专项方案的落实;提请省有关部门组织“珠三角”各城市制订亚运空气质量保障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强化区域联防联治。

  1研究制订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方案,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打好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攻坚战,广泛发动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2提请省在2009年下半年召开的“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对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城市及清远、汕尾市的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部署。

  3组织开展亚运空气质量保障空气质量综合观测及预测试工作。一是在2009年11月至12月期间,组织实施亚运同期空气质量综合观测工作,全面检验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监测能力和预报、预警运行机制,为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测报工作积累经验。监测点位的布设分为两个层次,广州市作为核心区域共布设24个监测点,其中18个主要监测点涵盖所有的国控点和亚运场馆监控点,全面反映广州市和运动场馆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周边区域布设38个监测点,涵盖承担亚运项目的周边城市和“珠三角”各城市。设立4个“珠三角”大气成分观测点、1个大气边界层观测点、3个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和13个气象基准站协同观测,全面分析污染成因。二是充分利用法定假期和重大社会活动带来城市交通、污染物排放变化的时机,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科研团体进行空气质量观测,在2010年的元旦、春节、国庆等公众假期,以及机动车限行时间段,测试和评估模拟限行机动车措施的环境效益。三是在亚运会前选取适当时机,以广州市、广州市与珠三角城市联动两种方式,分别实施机动车黄标车限行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测报演练,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亚运场馆核心区域空气质量和气象要素同步观测,测试亚运城市交通及空气质量保障管理能力。

  4组织实施亚运会前的空气污染控制措施。组织落实全市亚运会前的各项空气污染控制措施,重点抓好火电厂、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等五大污染源的控制,确保到201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以上。

  5加强亚运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针对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需求,一是加强空气质量测报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亚运场馆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的建设;强化对臭氧、颗粒物细粒子等大气复合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及环境空气质量立体观测能力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空气质量预报系统,逐时地、动态地反映空气质量现状和预测未来2至3天内的空气质量变化;充分利用中国科学院、气象局、高等院校建立的环境监测与分析系统,作为亚运空气质量保障空气质量监测的补充,为亚运会空气质量测报提供技术分析支持;建立专家会商制度,为及时启动应急措施提供决策支持。二是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加强环境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广州市环境监管水平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6加强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宣传。在各大媒体开展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专题宣传,对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报道。开展以“迎接亚运会,创造新生活”为主题的亚运空气质量保障社会宣传活动,动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社区等各界人士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为主题的社会实践。

  (二)第七阶段(2010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

  亚运会及亚残运会期间,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与周边城市密切协作,启动更为严格的空气环境保障措施;在遇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的情况下,启动临时应急减排措施。

  12010年10月下旬,组织召开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赛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动员大会,部署赛会期间各项保障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进入“全天候应战”状态,确保将每项保障措施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2提请省在2010年10月下旬召开“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进一步部署“珠三角”地区、清远、汕尾等城市在亚运会期间以及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协同保障我市空气质量。

  3组织实施亚运会期间的空气污染控制措施,确保赛会期间国控大气监测点和主要亚运场馆监测点每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4组织实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当亚运会期间遇到极端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的气象条件、预报未来48小时内空气质量可能超标时,启动并实施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并根据未来48小时的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行动。

  (三)第八阶段(2010年12月21日起)。

  总结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表彰奖励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先进单位和个人,整改存在问题,巩固和发展第一至第七阶段空气污染防治成果,让全体市民继续享有更加优良的环境福利。

  1全面总结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在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也要进行认真总结,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2根据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后评估结果和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总结,围绕2015年建成“花园城市”的目标,制订第八阶段的细化行动措施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巩固亚运空气质量保障的工作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定期会议制度。

  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其专项工作组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及时听取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情况汇报,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传达市领导对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指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度。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亚运空气质量保障总体部署,切实履行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三)落实协调督办制度。

  加强督导督办,邀请市人大、政协委员视察保障工作,监督、督导减排工作落实,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对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监督;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市监察局、市府办公厅牵头,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亚组委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部)通过巡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落实资金保障制度。

  2009年、2010年的空气污染整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降氮脱硝、脱硫改造、小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油站(包括储油库、油罐车)和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回收治理、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和措施决策技术研究等项目。市环保局要联合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空气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考核,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绩效等内容。

  (五)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联络人员及联系电话,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报送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汇总各责任单位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于下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亚运会协调办、各专项工作组组长。

  (六)落实环保宣传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各项规定。通过各大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显示牌等宣传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及典型事例。亚组委和市环保局的网站要设立专栏,宣传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亚运会期间实时提供亚运比赛场馆、全市范围的空气质量数据信息。

主题词:环保 运动会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09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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