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

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听全文
  • 2009-09-24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本网
  • 分享到
  • -

穗府办〔2009〕46号

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312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级市政府,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联防联控,加强社区防控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广州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防控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大社区防控工作力度。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本系统单位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着力防控聚集性疫情要狠抓学校等重点场所和学生等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周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切实落实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定期通风和清洁消毒,把晨检、午检等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学生和老师,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早处置。学校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报告,科学合理实施隔离、停课等措施,并认真细致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沟通与解释工作。

  四、充实防治物资储备,确保防治工作需要各区、县级市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控工作职责和需要,及时评估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落实防控工作经费,充实消毒药械、防护用品和医疗救治药械的储备,加强医疗救治,充分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继续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行为,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科学理性应对疫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明电〔2009〕3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19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据专家评估预测,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逐步进入社区流行初期阶段,本土化趋势将形成,出现社区流行难以避免,其他地区随着学校全面开学,也将出现聚集性病例增多的情况,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正值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临之际,也是我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密切配合,联防联控。省甲型HlNl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各地要不断完善甲型H1N1流感防控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防控工作的责任,加大防控工作力度。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防控重点。当前要着力控制社区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扩散,抓好珠江三角洲等重点地区、学校和工厂等重点场所、学生等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大面积暴发。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省卫生厅要会同省甲型HlNl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工作组的牵头单位,于近期组织对重点地区的防控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9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全球暴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有效减轻了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保障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目前,疫情在全球持续快速蔓延,病毒传播力大于季节性流感;我国疫情呈现增速发展趋势,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重症病例连续出现。据专家预测,今年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在北半球发生第二波疫情流行将不可避免,危害可能更大。我国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生活正常秩序,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有效防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要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上。要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暴发,努力减少重症病例和病例死亡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国庆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北京等国庆活动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工作预案,完善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发布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应急队伍和技术准备、应急物资调用等工作。铁路、民航、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制订和完善针对人员密集流动情况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强化学校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旦发生疫情,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等措施。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国家机构和社会基本服务提供部门要做好应对预案,制定并落实备班、轮休和错时上班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疫情防控,努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防止疫情大规模扩散。

  四、完善和加强医疗救治。各地要指定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的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必要时可征用宾馆、学校等场所收治病人。实行分级分类救治原则,重症病例优先收治在定点三级医院;轻症病例可居家隔离治疗,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并做好登记随访。要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对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医院感染控制,避免医院成为感染场所。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做好呼吸机、药品、防护用品等必需医疗物资储备,保证完好可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医疗救治经费。

  五、加快疫苗和药物的生产收储。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疫苗供应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组织动员有资质、有能力的企业扩大疫苗产能,加快疫苗生产,按期完成收储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抗病毒药物达菲和扎那米韦的储备,确保救治需要。加强预防和治疗用中药储备,建立跨地区调用机制。

  六、积极稳妥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苗应急接种。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口岸检疫和边检、民航、铁路、交通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有组织参加国庆活动的人员,集中执行维稳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公安干警,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师,以及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病等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优先接种。具体人群类型和接种顺序由各省(区、市)确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周密制订本地医接种实施方案,提出本地区重点接种地区和重点接种人群和疫苗需求,精心组织接种工作。各省级财政要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接种点设置、疫苗冷链管理、接种实施管理等工作,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有关部门要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尽快建立完善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疫苗不良反应事件处理机制和接种工作紧急停止机制,明确疫苗接种的叫停标准,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偶合事件或疫苗不良反应事件,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七、加强疫情监测。要加强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工作,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确保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病毒传播力和毒力变化以及耐药性等重要信息,组织专家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卫生部要加强对各地疫情监测工作的指导。要继续做好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减少输入性病例的传播和蔓延。继续做好动物感染甲型H1N1流感监测,加强养殖场防疫管理。

  八、加强防治技术研究。要积极组织开展防治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基础、临床和防控等方面的科技研究,特别是要研究、分析临床重症病例的发生机理和机制,力争突破关键技术,为制定和完善相关防控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有效防控疫情提供技术储备。

  九、加强公众自我防护。要加强群众性防控工作,多种方式帮助群众掌握有关防控知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社会性防控工作。

  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地向公众介绍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科学、准确、适度地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我国疫苗研发成果和接种政策。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国务院办公厅
2009年9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内容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