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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州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通知

  • 2004-01-17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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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03〕72号

关于成立广州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确保在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时,能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救治病人和处理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广州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整合广州市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办公室,成立广州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
 
   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由副市长李卓彬任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陈耀光、副秘书长古石阳和市卫生局局长黄炯烈任副总指挥。指挥部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计委、经委、卫生局、商业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社保局、建委、交委、水利局、外经贸局、文化局、环保局、市容环卫局、新闻出版和广电局、体育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旅游局、外办、侨办、台办、爱卫办和市政府研究室等部门组成,下设防治、卫生检疫、后勤保障、农村、宣传、社会治安、外事、教育、交通、信息技术等10个工作组和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

   指挥部各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和主要任务是:

   一、防治组:由黄炯烈同志兼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卫生局、财政局、科技局、药监局、新闻出版和广电局、环保局、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防治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制定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和监测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及时提出疫情控制措施和政策建议。

   (二)完善疫情报告信息系统,负责全市非典型肺炎疫情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工作。
 
   (三)根据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有关技术方案,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指导做好个案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信息分析及追踪、隔离工作。

   (五)协调、督导非典型肺炎患者的收治和临床救治工作,组织专家支援非典型肺炎定点收治医院的临床治疗工作。

   (六)组织培训非典型肺炎预防、流行病学调查及临床救治的医务人员。
 
   (七)组织协调做好全市非典型肺炎临床救治及预防控制经验交流。

   (八)根据疫情提出隔离有关地区和单位的建议。

   (九)负责卫生系统内的病原学研究。

   (十)组织协调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活动。

   (十一)配合其他各组开展有关非典防治行动。

   (十二)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二、卫生检疫组: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姚建明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广州检验检疫局、市交委、建委、公安局、旅游局、外办、侨办,外经局、卫生局、经委、市府办公厅(口岸管理处)。
   卫生检疫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根据省的流动人员检疫防治方案完善我市流动人员检疫防治方案。

   (二)与省指挥部卫生检疫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和出入境口岸防治非典工作机制。

   (三)制定交通工具和出入境口岸防治非典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收集、报告有关疫情。

   (四)加强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检验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对流动人员中的非典患者、疑似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留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并向指定医疗机构送治的工作。

   (五)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疫情监测工作和卫生监督工作。

   (六)强化对出入境口岸和交流工具的紧急卫生处理措施。

   (七)督查各区、县级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出入境口岸和重要交通通道及场所有关防治非典监管设施的落实情况。

   (八)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由市工业纪工委书记易金强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经委、商业局、质监局、药监局、计委、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工商局。

   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制定防治非典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做好保障本地区防治非典医药品及用品,包括医疗器械、口罩、隔离服、消杀剂等的生产、采购、供应等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

   (三)负责防治非典医药品及用品、生产应急所需资金和物资。

   (四)负责防治非典医药品及用品的储备及调节工作,制定紧缺医药品及用品的应对预案及应急措施。

   (五)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盐、糖、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做好市场供给保障等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

   (六)加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打击违法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制定市财政防治非典专项基金使用方案,确保及时拨付使用;督促各区、县级市政府安排落实非典防治基金,做好城乡困难群众非典防治医疗救助及生活救助工作。

   (八)负责接受管理国内外防治非典的捐赠事宜。

   (九)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四、农村组: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水雪琴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农业局、卫生局、水利局、财政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村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制定农村非典防治工作方案。

   (二)督促检查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救治农民和农村人口非典患者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协助分析并预测农村非典疫情,及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

   (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农村非典患者及时采取救措施。

   (五)指导和督促各区、县级市政府加强对农村和广大农民开展防治非典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六)督促各区、县级市政府加强对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工作。

   (七)指导各区、县级市政府对从疫区返乡的务工人员实施疫情监测。
 
   (八)指导和督查落实农村集贸市场的非典防治工作。

   (九)及时总结交流各地防止疫情向农村蔓延的经验和做法。

   (十)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五、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健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卫生局、公安局、科技局、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外办、台办。

   宣传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根据省制定的宣传报道口径,及时组织新闻宣传报道。

   (二)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做好疫情防护措施、相关法律法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重大决策和部署、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成就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三)审查有关防治非典工作的新闻通稿,提出加强对外宣传和对互联网信息、手机新闻短信息管控的意见。

   (四)组织境内外新闻媒外采访与新闻发布会。

   (五)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六、治安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卫平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司法局、物价局。

   治安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密切关注社会动态、搜集、掌握与非典有关的情况信息,尤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信息。

   (二)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及时发现、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密监控互联网上有关非典的信息,依法处理制造恐慌和恶意攻击、毁谤等违规犯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五)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借机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

   (六)依法协助卫生等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七)做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运送医护人员及救治物资车辆迅速抵离疫区。

   (八)负责因非典引发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劳教所、监狱等场所在押人员骚乱、暴乱、逃跑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协调工作。

   (九)依法处置或协助处置因非典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十)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外事组:由市外办副主任刘保春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外办、外宣办、侨办、台办、外经局、卫生局、教育局、人事局、旅游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外事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负责防治非典的涉外工作,包括外事和涉台港澳以及外宣、外专、外教、旅游、侨办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二)负责组织对外情况发布和宣传活动包括境外和国外媒体涉及非典采访等相关活动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三)收集和反馈国(境)外包括国际组织对我国防治非典的有关反应和动态。

   (四)督促落实对外国驻穗机构、学校、寓所等的卫生防疫工作。

   (五)指导和督促落实我市因公出境(国)人员的非典防治工作。

   (六)收集和研究外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七)会同有关部门跟踪和分析非典对我市外事、经贸、旅游和人员往来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

   (八)组织开展防治非典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事宜。

   (九)就防治非典的涉外工作研提工作和政策建议。

   (十)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教育组: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孟源北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劳动社保局、体育局、环保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教育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督促教育系统落实防治非典的各项措施。

   (二)收集教育系统非典疫情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治非典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市属高等院校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

   (四)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预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五)检查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央、省、市有关防治非典型肺炎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根据疫情对学校教学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

   (七)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九、交通组:由市交委副主任叶波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交委、经委、建委、公安局交警支队、旅游局。

   交通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认真传达贯彻落实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文件和精神。

   (二)及时与省指挥部交通组沟通,做好人员的疏散和救援物资运送工作。

   (三)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制定交通运输防控“非典”工作方案及相应的政策、措施。

   (四)督促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火车、汽车、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及站场、码头等场所防控“非典”工作机制。

   (五)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紧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六)督促和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遇有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保证各种防非典紧急物资运输及交通安全畅通。

   (七)加强对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

   (八)督促交通运输领域落实防非典措施,确保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防疫情扩散。

   (九)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十、信息技术组:由市信息中心主任谢学宁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市信息中心、农业局、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信息技术组主要任务如下:

   (一)组织、协调全市疫情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为政府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提供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网络系统,保障政府指挥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信息畅通。
 
   (三)利用信息技术为政府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一线提供可视电视等桌面系统,以便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为防非典工作提供支持。
 
   (四)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疫情信息网上采集、报送和管理系统,保障疫情信息疫情的及时、安全、准确传送。
 
   (五)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十一、办公室:由古石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卫生局、公安局、经委、市府研究室等单位抽派若干名熟悉本部门业务干部组成。

   办公室主要任务如下:

   (一)及时传达全国及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通知、要求及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召开的会议,负责领导同志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起草、审核和印发工作;负责有关方面报文的分办工作。

   (四)负责各小组之间和有关部门及各市的联系、沟通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信息的综合、整理和上报工作。

   (六)负责国家和省派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督查组的组织与联络工作。

   (七)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 通知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委各部委,广州警备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03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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