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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统筹高效利用工业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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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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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09〕22号

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统筹高效利用工业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关于统筹高效利用工业用地的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日

关于统筹高效利用工业用地的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

  为加强土地资源利用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结构,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充分发挥我市工业的集聚规模效应,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城乡。加强城乡规划衔接,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强化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形成城乡土地合理利用的新格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控制总量。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序、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

  (三)用好增量。提高工业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建立工业项目用地预申报和项目预评估制度,完善工业用地市场配置机制,强化合同监管,提高新建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盘活存量。整合土地资源,不断完善低效用地、闲置用地盘活再利用的工作机制,提高土地总体使用效益。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规划引导。

  加强市、区(县级市)两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协调衔接的基础上,结合规划修编工作,在编制工业布局规划时体现前瞻性、系统性要求,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提升产业集聚规模效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国土房管局、经贸委、规划局配合)。

  (二)加快工业用地储备。

  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储备、分区实施”的工业用地储备机制。统筹制订市、区(县级市)两级工业用地储备规划,各区、县级市工业用地储备规划纳入市级规划统筹安排,市统筹制订工业用地储备规划时适当向重点地区倾斜;市政府批准全市工业用地储备规划后,市及各区、县级市分别下达市及本区、县级市年度工业用地储备计划和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区、县级市配合市开展辖区内的工业用地储备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土地整理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发展改革委,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

  (三)提高新建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是修订完善《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下称《指南》),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投资强度和产出率等准入门槛,鼓励引进高科技、高税收、高附加值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配合)。二是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上限控制值、降低工业用地绿地率的下限控制值,在今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提出工业用地的容积率上、下限控制值和绿地率上、下限控制值,并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出让合同附件中明确(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经贸委配合)。

  (四)建立工业项目用地预申报和项目预评估制度。

  一是建立工业项目用地预申报制度。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公众网站公开接受用地单位的工业项目用地预申报,并根据预申报的用地选址意向、用地面积、产业类型、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开工时间等信息,汇总建立工业项目用地信息库。各区、县级市负责适时引导用地单位进行用地预申报(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二是建立工业项目预评估制度。依据我市产业政策、全市工业布局规划和《指南》等,对工业项目用地信息库中的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出占地少、产出大、效益好的优质工业项目,为合理安排工业用地的出让奠定基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外经贸局、经贸委、环保局、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五)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

  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配置机制,科学编制工业用地出让计划,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出让的规模、结构、时序。严格按照产业和供地政策供地,严格执行国家用地行业定额和《指南》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予供地。在考虑企业投资运营特点和生产线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的有偿使用年限,建立工业用地租赁制度,引导部分工业项目以短期出让或租赁的形式取得土地(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环保局配合)。

  (六)强化工业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监管。

  在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中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开竣工时间、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指定专门机构跟踪合同履行情况,不能按约定执行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工业用地项目竣工后组织用地验收,对未达到用地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地价的一定比例加收违约金,具体办法另行制订(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规划局配合)。

  (七)盘活存量工业用地。

  一是鼓励用地单位充分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新建、扩建、翻建标准式多层厂房。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有关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二是加强低效工业用地的再利用。存量工业用地不能达到《指南》标准的,视为低效工业用地,可由土地储备机构协议收购后再利用(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三是加大土地置换整合力度。在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将零散建设用地复耕与农用地置换,以利于土地整合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四是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和增值地价(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八)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

  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加快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的规模和空间布局。尽快制订《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统筹城乡的有形土地交易市场,逐步提高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各区、县级市要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含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集聚化和规模化经营(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广州市统筹高效利用工业用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业用地高效利用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业用地高效利用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协助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贸委、国土房管局、外经贸局、规划局、环保局,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政府,从化市、增城市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会,组织、协调、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主题词:工业土地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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