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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2012-05-2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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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2〕60号

关于聘任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要求,经过推荐和协商,市政府同意聘任以下同志为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陈忠谦(广州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李立之(广州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兼秘书长:王小莉(广州仲裁委员会)
  委员:吴明场(市法制办)
     陈 立(市工商联)
     陈春生(省法制办)
     陈浩钿(市发展改革委)
     邵国明(市司法局)
     周林彬(中山大学)
     周帮华(市工商局)
     袁 越(市外经贸局)
     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
     曾凯章(广州市贸促委)
     蔡镇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仲裁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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