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函〔2012〕60号
关于聘任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要求,经过推荐和协商,市政府同意聘任以下同志为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陈忠谦(广州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李立之(广州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兼秘书长:王小莉(广州仲裁委员会)
委员:吴明场(市法制办)
陈 立(市工商联)
陈春生(省法制办)
陈浩钿(市发展改革委)
邵国明(市司法局)
周林彬(中山大学)
周帮华(市工商局)
袁 越(市外经贸局)
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
曾凯章(广州市贸促委)
蔡镇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仲裁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