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 2013-03-01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分享到
  • -

穗府办〔2013〕1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建设“平安广州”和“幸福广州”的关键一年。各地、各单位要按照《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工作计划,锐意进取,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日

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年、作风转变年、工作落实年”这一主线,以提升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公众应急素质为关键,以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为重点,以应急知识宣教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应急管理工作,为实现“平安广州”和“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作出更大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一)推进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贯彻落实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逐项推进落实。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市应急预案体系的修订和增补工作,着力抓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部门的应急预案制订工作。制订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组织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和应急处置明白卡。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比例,重点加强高风险地区、高危行业和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全面开展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民生工程,能源、运输等部门,地铁、地下商场等地下空间,大型购物中心、市民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工矿、危化品生产等企业,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组织制订《广州市应急演练指南》。

  (三)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对市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进行梳理,进一步理顺市应急办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关系。继续加强区(县级市)、街(镇)、社区(村)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置,充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推动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珠三角9市、毗邻城市应急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和联系。完善军地应急管理合作机制,深化与广州地区驻军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推进国防动员机制、民防机制与应急管理机制的衔接和融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果的总结反思制度。

  (五)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积极推进各项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订《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补偿管理办法》。

  二、提高突发事件“源头治理、动态管理”水平

  (一)健全行政决策社会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依托相关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和应急管理专家,对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社会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检查指导、健全行政决策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的风险分析制度。建立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完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评估会商制度。加强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的合作,建立及时有效的舆情监测、报送,分析和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评估会商制度。

  (三)强化突发事件风险危险源的管控。按照《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等工作,建立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系统。

  (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跨区域流动监控系统,健全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环境等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推进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实现应急气象频道在全市城乡播出,提高预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实现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实时共享。

  三、强化应急管理科技支撑

  (一)健全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完善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一期工程,实现与省、区(县级市)、市有关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区(县级市)建设和完善政府综合应急平台,统一应急平台体系总体架构、运作模式、建设主体指标以及市、市有关部门、区(县级市)政府之间的相关数据接口、常用软件等。加强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以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两网十库”为基础,统一数据报送标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及时充实、更新应急平台数据库。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我市应急平台管理制度。

  (二)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心和公众关注的应急管理领域重点问题,组织专家开展课题研究、专题调研、决策咨询、科普宣教等工作,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三)加强应急管理的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行政学院的合作,大力推进中欧、中美应急管理项目广州基地建设。

  (四)推进应急管理技术研究。与有关单位加强合作,组建有关应急管理协会,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继续加强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全国知名院校在技术装备、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一)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水平。加强值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全市大值班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完善应急管理部门与新闻宣传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从信息共享、预测预警、应对处置效果评估等程序和要求。壮大基层信息员队伍,实现“一岗多能”。建设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设备和手段,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格式,提高报送时效。通过值班呼点、应急演练、大型活动应急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形式,提高800兆集群网的应用效能。继续加强突发事件月报评估分析和约谈整改,有效防止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二)提升现场指挥官水平。根据省的有关规定,规范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职责。加强现场指挥官综合培训,全方位提升现场指挥官应急指挥能力。

  (三)完善现场处置机制。梳理各专项应急预案,制作主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表,科学绘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路线图”,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机制。

  五、完善应急队伍体系

  (一)深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市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以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中队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落实装备投入,狠抓队伍培训,完善管理模式,全面提高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

  (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防汛抗旱、森林消防,气象灾害应急、地质灾害应急、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公用事业保障应急、卫生应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等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专业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三)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和管理机制,拓宽应急志愿者服务范围,提高应急能力。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推动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发挥红十字会作用,建立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

  (四)完善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切实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救援装备的统一调度、合理调配、快速运送工作机制,努力推行跨部门、跨区(县级市)、跨行业应急资源共享。积极协调广州警备区、武警广州支队等,整合驻穗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力量,研究建立军地联合应急指挥机制。

  六、深化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培训

  (一)丰富科普宣教形式。修订《公众应急手册》,开展新一轮免费发放工作。通过市应急管理门户网站,开展应急管理网络教育。推动建设中小学生应急管理教育基地及公共安全体验馆。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设立应急知识宣教专栏,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制作应急知识宣传片,在有关网站、电视、电子显示屏上播放。

  (二)全面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立应急管理讲师团。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合作,依托国家行政学院、暨南大学、广州市红十字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培训合作基地,做好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志愿者、信息报告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等的分类培训工作。加强与国内外城市的合作交流,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到国内外城市学习借鉴应急管理先进经验。

  (三)加强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宣教培训工作。依托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建市、区(县级市)应急知识宣讲队,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讲培训应急避险、应急救助知识和技能;创建广州公众应急知识大讲堂,大力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七、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和完善市级和区(县级市)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加强物资储备,增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的效用。

  (二)加快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型城市化的要求,制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南,依托人防设施及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落实专门管理责任单位。

  八、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一)深化“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建设。总结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的新经验、新做法,并大力推广,在国家和省有关刊物介绍我市经验。

  (二)提高农村应急管理水平。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抗御本辖区易发突发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镇村应急保障能力。加大镇村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三)提升社区应急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医疗救护、康复保健、心理援助、卫生防疫、环境卫生等方面公众应急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社区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社区应急服务水平。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3年3月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