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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 2013-12-1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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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3〕14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粤办函〔2013〕28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骆振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司徒华森 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黄树生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黄跃强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许永明  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谭祥平  市司法局副局长

      段彩英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卫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

      易松翠  市国土房管局巡视员

      唐小平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田 路  市法制办纪检组长

      刘继生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

  成 员:鲍 炜  市文明办副主任

      刘平伦  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

      黄学铭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五大队大队长

      黄瑞权  市民政局优抚处副处长

      沈 敏  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

      陈 斌  市财政局政法处副处长

      黄慧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处处长

      何剑虹  市国土房管局住房管理处处长

      徐国智  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何兆升  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市政府系统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市公安局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参照市的做法,尽快成立区、县级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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