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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金沙洲地区公共配套设施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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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4〕7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金沙洲地区公共配套设施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云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卫生局、规划局、城管委、林业和园林局,市土地开发中心、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府研究室,市城投集团、地铁总公司、环投集团,广州交投集团:

  《完善金沙洲地区公共配套设施2014—2016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建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4日

完善金沙洲地区公共配套设施2014—2016年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2013年开始实施的《完善金沙洲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幸福广州的工作部署,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原则,以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建设“美丽金沙洲”为目标,完善金沙洲地区公共配套设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将金沙洲地区打造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广佛同城化和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典范。

  二、组织领导

  由完善金沙洲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本方案,并对领导小组架构进行适当调整:

  组   长:市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

  副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建委主任

        白云区政府区长

  成员单位:白云区政府、市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土地开发中心、市城投集团、广州交投集团、市地铁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中医药大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检查、督办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白云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市建委和白云区政府组成;其他成员单位指派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相关业务联系工作。

  三、任务和分工

  按照具体项目完成时间,分为近期(2014年1月—2015年6月)和中远期(2015年7月—2016年底)两个阶段组织实施:近期任务分为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社会建设四大类共19项,重点完成金沙洲内部交通路网、市政配套设施、对外交通节点工程;中远期任务11项,持续完善道路、电力、商业、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2016年底基本建成“美丽金沙洲”。

  (一)近期任务和分工。

  基础设施建设类。

  1.北环高速沙贝出入口综合改造。打通金沙洲对外联系通道,实现北环高速公路与地面道路顺畅衔接。广州交投集团2014年5月底前完成沙贝收费站综合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含地面道路)。市规划局2014年8月底前将规划方案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广州交投集团2014年9月底前完成工程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2014年底建成通车。(协调牵头单位:市交委;建设牵头单位:广州交投集团、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土地开发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打通康园路。结合北环高速沙贝出入口改造,做好设计对接并同步实施。由白云区政府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市土地开发中心在接收施工场地后,7个月内完成道路建设。(拆迁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广州交投集团、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打通环洲五路(路北辅道)。由白云区政府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瓶颈段道路拆迁;市土地开发中心在接收施工场地后,5个月内完成道路建设。(拆迁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广州交投集团、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4.打通彩滨路。白云区政府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彩滨北路瓶颈段道路拆迁;市土地开发中心在接收施工场地后,4个月内完成彩滨北路建设。白云区政府2014年10月底前拆除彩滨南路窦门水闸,市土地开发中心2014年10月底前结合拆迁情况逐步实施道路建设,2015年底完成建设。(拆迁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广州交投集团、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5.金沙洲大桥地面路口改造工程。2014年底金沙洲大桥建成通车,同步优化东桥头与增槎路路口交通工程。(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6.建设地铁站停车场。市规划局完善浔峰岗、沙贝地铁站停车场规划调整事宜,并指导完成项目报建工作;市地铁总公司2014年底前建成浔峰岗地铁站停车场(适当配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地),适时建设沙贝地铁站停车场。(牵头单位:市地铁总公司;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

  7.公交站场规划建设。市规划局2014年5月底前将公交站场规划方案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市城投集团会同白云区政府做好环评工作。市城投集团2014年10月底续建完成B3727E _07沙凤小区北侧首末站,2014年底前完成浔峰山公园公交站场建设。(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交委、白云区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市土地开发中心、市环保局)

  8.人行设施。整治改造北环现有涵洞1座,2014年底完成。(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广州交投集团)

  9.绿道建设。由白云区政府负责编制绿道规划,市林业和园林局指导并提供绿道建设技术指引和绿道过街斑马线设置标准;由市土地开发中心负责,对新建和提升改(扩)建道路按照上述标准同步建设绿道(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白云区政府、市林业和园林局)。由白云区政府负责,参照绿道示范点标准,在自行车慢行道和绿道等节点按照示范标准推广改造(如绿道过街斑马线等),实现绿道与自行车慢行道、人行过街天桥等对接。(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0.变电站建设。2014年建成金沙变电站。(牵头单位:广州供电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土地开发中心、白云区政府)

  11.河涌整治。结合河涌整治总体规划,优先安排沙贝支涌、沙贝旧涌西支河涌整治,2014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白云区政府)

  文化建设类。

  12.建设浔峰山公园二期工程。实施公园二期建设,按照生态、亲民、实用原则做好规划设计,体现体育、文化、人文元素,配置相关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资金由市土地开发中心负责落实。2015年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林业和园林局)

  公共服务类。

  13.留用地落地。市规划局在2014年5月底前将留用地和安置用地规划方案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市国土房管局6月份完成用地预审,市规划局7月份出具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土地开发中心与市城投集团9月底完成土地置换和移交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力争2014年底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如涉及的留用地及安置用地选址出现“两规”不符的情况或须办理用地报批的,应在完成用地报批及结案后3个月出具用地批准书。涉及“两规”不符问题由市国土房管局和市规划局通过“三规合一”解决。(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市规划局、白云区政府、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城投集团)

  14.完善治安视频系统。根据金沙洲地区治安视频规划,完成33支高清摄像设施建设,指导发动地区内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等完成325支视频监控摄像设施建设。2014年底前投入使用。(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

  15.交通设施管理。由市土地开发中心负责,梳理已建成道路的交通设施移交情况,按照分期分批分步验收原则,完善验收手续后按职能分工移交,未移交前做好管养和维护(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规划局、市土地开发中心负责,在拟出让的金沙洲地块中规划公建配套时落实交警中队办公用房。(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6.教育设施。2014年底前完成2所小学、4所幼儿园、1所中学的移交。(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白云区政府)

  17.医疗卫生设施。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6月底前完成金沙洲医院建设,年底前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白云区政府12月底前完成金域蓝湾公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产权办理工作,2015年底完成该服务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

  社会建设类。

  18.完善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工作。研究推进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完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实施政民协同善治。(牵头单位:市建委、白云区政府)

  19.强化城市管理。重点治理环洲三路等重要道路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违法经营,2014年底取得显著成效(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善金沙洲真空垃圾收集系统配套及管理。2014年底取得显著成效。(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白云区政府、市财政局、市环投集团)

  (二)中远期任务和分工。

  20.变电站工程。浔峰变电站2014年动工建设,力争2015年底完成。(牵头单位:广州供电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土地开发中心、白云区政府)

  21.浔峰山西路。浔峰山西路(至地铁车辆段)由2车道拓宽为4车道,2014年完成前期工作,2016年建成。浔峰山西路与创佳路通过隧道或跨线桥连接,2015年6月前完成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白云区政府、市规划局)

  22.打通创辉路。白云区政府2015年底前完成创辉路征地拆迁,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在接收施工场地后,10个月内完成道路建设。(拆迁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广州交投集团、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3.环洲四路工程。白云区政府2015年6月前完成拆迁,市土地开发中心在接收施工场地后,2年内建成通车。(拆迁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广州交投集团、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4.人行过街设施。市土地开发中心根据人行过街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人行过街设施建设计划,逐步实施。若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由白云区政府负责。(牵头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配合单位:白云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广州交投集团)

  25.公交站场。市城投集团2015年底前完成钟村公交首末站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浔峰岗公交维保综合车场建设,2016年完成出让地块配套的全部5个公交站场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规划局、白云区政府、市交委、市土地开发中心、市地铁总公司、市环保局)

  26.浔峰山公共停车场。地铁车辆段东侧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2015年完成前期工作,建设资金纳入市建委城建计划,2016年建成。(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委、市建委、市土地开发中心、市地铁总公司)

  27.公交专用道。建设贯通金沙洲路——金沙洲大桥——增槎路——东风西路的公交专用道,研究开通金沙洲地区连接市中心区高峰快线。2015年底完成。(牵头单位:市交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建委)

  28.商业服务配套设施。永旺商贸城,2016年底前建成(责任单位:沙凤村委会);西桥头商业中心,2016年底前完成1期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

  29.沙贝综合服务区工程。建设大型综合换乘枢纽,2014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同步考虑改善高速公路两侧行人过街条件,建设连通南北服务区通道,2016年底前建成。(牵头单位:广州交投集团;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开发中心)

  30.大坦沙大桥工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局配合,2014年6月前协调广州、佛山两市规划部门确定大桥规划线位,连通两市交通路网。市发展改革委协调确定广佛共建方式,市建委负责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属地区政府负责摸查违章建筑、征地拆迁工作。市建委在征地拆迁、前期论证和资金保障等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启动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配合单位:白云区政府、荔湾区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委等)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所有建设任务均由牵头单位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实施主体,配置资金,纳入单位年度计划中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将本方案新增项目中方案稳定和有投资估算的项目纳入《金沙洲土地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版)》成果。各牵头单位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建立台账,科学安排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分解细化项目任务。具体实施单位要将责任落实明确到人,并严格按照项目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二)切实维护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权利。政府部门应切实维护金沙洲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咨询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咨监委)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听取和吸纳其合理意见和建议。政府部门收到咨监委的意见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应当解决而且具备解决条件的,应提出解决措施按照轻重缓急落到实处;因各种原因难以解决或者缺乏可行性的,应明确答复并实事求是向咨监委解释清楚。

  (三)加强统筹协调。白云区政府、市土地开发中心等各相关单位,要把金沙洲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建设幸福广州的重大任务来抓;市建委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每季度或根据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成员单位进展情况汇报,协调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检查督办。完善金沙洲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检查督办工作机制,每半年组织1次现场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信息报送。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指定1名信息报送联络员,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前将当月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情况编辑工作简报,并将存在问题报市领导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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