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2012〕18号
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2012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二十周年,也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开局之年。面对改革新情况、新形势,必须坚定改革决心,凝聚改革共识,重振改革勇气,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的问题,进一步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现就2012年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深化改革的工作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12338”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改革,着力突破制约我市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深层次的瓶颈和障碍,以形成强大动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加强改革的统筹推进和整体设计;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关系,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正确处理好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构建城乡一体、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市与区(县级市)的关系,增强区(县级市)发展活力。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市属国企组织结构、资本结构、产业结构、运管结构调整和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推进国资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建设现代国企、推进打造国企航母、推进国资运营资本化”等四大工程。探索广州“大国资”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健全市属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向验收合格的企业董事会授予主业内的投资决策权、包括总经理在内的高管人事权和除董事长外的薪酬分配权。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试行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新办法,推进试点企业股权激励工作,扩大股权激励实施范围。推进市属国企战略性结构调整,支持国有企业开放式市场化重组,选择25家左右企业作为“国企航母”重点培育对象。推进国资运营资本化和证券化,加快意力电子、轻出集团、广哈通信等15家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珠江钢琴、广州酒家等企业整体上市工作。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市国资委牵头)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政策规定,支持民营资本平等参与公开招投标,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经营性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性住房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结合“三个重大突破”,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建设企业创业园区、创业基地和参与运营科技园、科技孵化器和创新中心,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市经贸委牵头)。完善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力争在2012年底前有条件的区(县级市)设立2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和1家村镇银行(市金融办牵头)。
(二)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体制机制。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探索民间融资利率、费率定价机制,筹建广州金融街,集聚银行、证券、保险、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贵金属交易等机构,形成民间融资的“广州价格”,打造全国首个民间金融集聚区。继续深化广州银行和广州农商银行改革,推动市属证券公司改革与创新,推进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科技发展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航运金融机构等新型机构。继续积极争取期货交易所、票据交易中心、信贷资产交易所、外汇交易清算所等在广州布局和设立,建设区域性的OTC(场外市场);支持广州交易所集团创新发展,设立碳排放权交易所等新型平台;开展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推进科技保险、农业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医疗责任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试点工作;大力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扩大资本项目人民币结算。(市金融办牵头)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设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城市,推进增城市闲置地处置试点、广州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等工作,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建立完善“市区联动、多池蓄水”的土地储备新机制,围绕“三个重大突破”战略分类安排用地指标。开展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制度,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2012年底前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全覆盖;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平台,形成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有形市场;着力破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瓶颈难题,探索引入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开发,整合增减挂钩资金,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花都区花山镇、从化市城郊街、增城市小楼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制定出台加快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市国土房管局、农业局牵头)
深化价格收费改革。合理制定广州自来水价格,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行工商业用水同网同价。完善燃气价格,按照国家、省要求,配合西气东输二期工程土库曼斯坦新气源入穗,合理核定全市管道燃气价格,实现同城同价、气价联动。继续完善停车场收费,合理划分收费区域级别,有效疏导交通。改革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推动珠三角实现年票互通。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审批零收费制度,继续推进广州开发区开展堤围防护费改革等试点工作。(市物价局牵头)
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科技创新机制,继续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制订《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联合开展创新型城区(县级市)试点工作,实施“十大百项科技创新工程”;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支持市内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或与市内外高校院所联合组建设研发机构;构建九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完善市属国企自主创新激励机制,探索科技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创新能力考核评价机制,争取国有骨干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市国资委牵头)。健全绿色发展机制,建设低碳试点城市,组织实施低碳示范园区、社区、商业区规划建设,逐步提高新建筑节能执行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轨道交通和“绿道”建设,实质性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开展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环保局牵头)。健全服务经济发展机制,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立有利于新兴服务业和服务新业态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功能性发展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进一步优化市场经济环境。重点开展“三打两建”(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查处打击非法垄断市场经营的各类欺行霸市行为,食品药品、建材、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和证照等领域造假行为,以及商业受贿索贿、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专利申请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和引导发明专利产业化的资金扶持力度,推进全市企业专利“灭零倍增计划”,深化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继续开展“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评选。(市知识产权局牵头)
(三)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根据全市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考核,探索建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城乡规划相互衔接的“三规合一”的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牵头)。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实施全市城镇体系、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整体规划(市规划局牵头)。结合广州城乡发展土地现状和阶段特征,开展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市国土房管局牵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剥离依附在户籍背后的教育、医疗、社保等福利制度,创新符合特大城市发展需求的人口政策制度,探索以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中心镇重点承载地的农民工转户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牵头)。推进增城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完成综合配套改革试验3年阶段性任务,推进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增城市政府牵头)。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广佛同城化、广佛肇经济圈、珠三角一体化的联动发展、协调合作、利益共享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化穗港澳合作,规划建设南沙新区,完成《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及城市、土地、产业、人口、交通、港澳合作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推动60平方公里起步区规划和建设(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推进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白云粤港澳(台)流通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站穗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先行先试区等三大重点合作区域建设;加强港澳贸易促进机构联系,建立穗港、穗澳两地贸易管理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落实国家政策关于离岸外包业务免营业税政策,重点拓展外资研发中心、电信、工程承包设计等服务外包领域,筹办首届中国(广州)国际服务外包发展合作交易会(市外经贸局牵头)。继续推进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完成3年重点突破阶段的各项任务(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全面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市创新知识经济发展模式综合改革试验(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牵头)。
积极探索南沙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番禺大岗、榄核、东涌等三镇划入南沙新区划调整工作(市民政局、南沙区政府、番禺区政府牵头)。推进南沙新区开发的立法工作,依法保障南沙城市格局和产业发展基本方向,科学安排开发建设次序,控制好开发建设节奏和强度(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南沙区政府牵头)。研究制定南沙特殊居住证制度,吸引高端人才进入,将南沙打造成为高端人才的聚集地(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沙区政府牵头)。积极争取赋予南沙新区省级管理权限,尤其是涉水、涉海、服务业对外开放项目前置审批等方面的权限(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牵头)。
(四)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推进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等3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在办学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继续推进“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小班教学改革试点”、“基础教育领域实施特色发展战略改革试点”等3个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一步推进学校机构设置改革,总结小班教学的发展模式,探索基础教育领域的特色教育发展战略改革。(市教育局牵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全市医改近3年工作总结评估,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全民医保工程和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持续推进市属大型综合医院、区(县级市)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行政村卫生站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深化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推行社区直选。制定特大镇、村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推进从化鳌头镇省级中心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创新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健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制度,组织开展广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一队三中心”建设,6月底前完成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队组建和整合工作(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编办牵头)。加快推进“五个一”工程,年底前完成每个街道建立一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个体育休闲公园、一个卫生服务中心、一个视频监控系统(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深化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改革,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培育目录,推进社会组织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项队伍建设(市民政局牵头)。
(五)推动政府转型的体制机制。
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继续推进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下放,重点理顺市、区(县级市)财政、规划、国土等事权体制;加快推进政府部门向市场主体、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事权转移,全面梳理政府部门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职能,研究制定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目录,建立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申请、评估、监督机制,全力促进营商环境和做事规则与国际接轨。探索引入公共服务领域竞争机制,为社会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公共服务(市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牵头)。全面启动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公布《广州市第五轮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健全行政审批动态管理机制(市法制办牵头)。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重点优化项目投资领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领域及其他领域审批事项流程(市政务办牵头)。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市编办牵头)。完善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牵头)。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绩效评估制度(市编办牵头)。推进事业单位法定机构试点(市编办、市府研究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牵头)。
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咨询评估和后评价等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推进包含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整合,健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城市投融资机制,运用市场方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研究调整民营投资产业导向目录,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和项目准入。(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经贸委牵头)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与区(县级市)财政体制,制定出台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对区县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和方案。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定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健全项目支出预审机制,细化和规范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制度,继续推进市直单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和考核。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拨付以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模式。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健全对财政资金收纳、分配、存储、调度和支付各环节的风险控制机制,试行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探索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市财政局牵头)
三、组织实施
各区(县级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落实,确保2012年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密切跟踪、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对各项改革的指导与协调,推动建立全市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县级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各项改革工作,牵头部门积极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相关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有改革试点任务的有关部门及区(县级市)政府积极主动推进试点。各牵头部门及区(县级市)政府每半年向市发展改革委通报本部门改革进展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
序号 | 重点改革任务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探索民间融资利率、费率定价机制 | 市金融办 | 2012.6 |
2 |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 | 市发展改革委 | 全年 |
3 | 低碳试点城市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 全年 |
4 | 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 | 市国土房管局 | 2012.12 |
5 | 南沙新区体制机制创新 | 南沙开发区管委会 | 全年 |
6 |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全年 |
7 | 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 | 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编办 | 全年 |
8 | 简政放权改革 | 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办 | 2012.12 |
9 | 增城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 增城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 阶段任务 2012.12 |
10 | 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 |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 阶段任务 2012.12 |
主题词:经济管理 体制改革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