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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度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情况的通报

  • 2015-02-1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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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5〕2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度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2014年,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和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市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标准的通知》(穗府办电〔2009〕7号)和《关于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的通知》(穗府办〔2011〕20号)规定,全面履行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不断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创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法,加强对信息的研判和会商,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效用性进一步增强,为我市科学预防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据统计,2014年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共接报突发事件信息2464条,准时报送率98.1%;报省政府应急办399条,得分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中名列前茅。在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中,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天河区、番禺区、增城市,市公安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民政局、城管委、水务局、交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公安消防局、外办、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和园林局、建委,广州气象局、广州供电局,市地铁总公司等单位表现较为突出或进步较大,特提出通报表扬。

  希望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紧跟新形势,适应新常态,争取新发展,努力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减少迟报,坚持杜绝漏报、谎报和瞒报,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响应高效、措施有力,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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