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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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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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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11〕38号

印发广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广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广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人民政府,从化市、增城市人民政府。

  (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水务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外办、国资委、城管委、体育局、物价局、工商局、林业和园林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金融办、民防办、公安消防局、气象局、地震办,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海事局、广州供电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市地铁总公司。

  二、考核内容

  (一)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考核内容。

  1.应急准备。主要包括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及演练、值守应急、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宣教培训等。

  2.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响应速度、指挥协调、信息公开、处置效果等。

  3.善后处理。主要包括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事后评估等。

  4.社会评价。主要包括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改进度评价等。

  (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考核内容。

  1.应急准备。主要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及演练、值守应急、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宣教培训等。

  2.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响应速度、指挥协调、信息公开、处置效果等。

  3.善后处理。主要包括调查评估、事后评估等。

  三、考核方式

  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工作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应急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

  考核对象每年1月1日前对上年度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分别对照《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附件1)、《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附件2)进行自评。总结报告、自评情况和相关材料于1月5日前报送市应急办。

  (二)测评。

  1.测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市应急办会同市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牵头单位每年1月10日前根据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报送的自评情况,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进行测评。

  2.测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市应急办会同市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牵头单位每年1月10日前根据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报送的自评情况,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进行测评。

  (三)考评。

  1.考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市应急办每年1月20日前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应急管理专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考评组,实地开展考评工作。其中社会评价,由市应急办委托第三方采用问卷调查和电话随机访问两种形式进行。

  2.考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市应急办每年1月20日前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应急管理专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考评组,实地开展考评工作。

  (四)公示。

  经过测评、考评得出的考核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审定。

  市应急办每年2月20日前将上年度考核情况报市应急委审定。

  五、考核等次

  考核工作包括考评和测评两部分。考评满分100分,具体指标、分值、评分标准详见《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测评满分100分。

  考核得分=考评得分×90%+测评得分×10%。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核得分90分以上,评为优秀;80分—89分,评为良好;60分—79分,评为一般;59分以下,评为较差。

  考核年度发生人为因素造成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1起以上,或发生人为因素造成的较大突发事件3起以上,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六、有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立即给予通报,考核等次一律评为较差。

  (二)考核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的参考。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单位,由市应急委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考核等次为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情况将书面通报考核对象,同时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考核工作,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汇总后上报市应急委。

  主题词:经济管理 应急 考核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11年9月26日印发
 
  附件1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40分)
建设规划
1分)
1.规划编制(0.5分)
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实施意见。(0.5分)
2.年度计划(0.5分)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推进。(0.5分)
组织体系
5分)
3.领导机构(1分)
成立应急管理相关领导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应急志愿者服务工作联席会议、15个以上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等),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1分)
4.办事机构(3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级别为区、县级市副局级以上),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配备4名以上专职人员(不含值班室);办文、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完善;车辆、通讯等应急装备齐备。(3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专职人员不足4名(不含值班室),工作制度基本完善;车辆、通讯等应急装备基本齐备。(1.5分)
5.专家组(1分)
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1分)
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尚未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0.5分)
应急预案
5分)
6.应急预案编制(2分)
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有总体应急预案,有15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所辖街()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率100%。(2分)
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不到底”或“纵向到底、横向不到边”。(1分)
应急准备(40分)
应急预案
5分)
7.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分)
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规定及时修订总体预案、专项预案。(1分)
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未能及时按规定修订总体预案、专项预案。(0.5分)
8.应急预案演练(2分)
创新演练形式,组织开展功能性演练或“双盲”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年演练率达到60%以上,演练资料完备。(2分)
创新演练形式,组织开展功能性演练或“双盲”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年演练率40%60%,演练资料完备。(1分)
值守应急
9分)
9.日常值班(3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配备4名以上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3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和设立专线电话,专职值班人员配备不足4名或没有实行24小时值班。(1.5分)
10.信息报送(5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信息报告全年得分在各区(县级市)排第14名。(5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信息报告全年得分在各区(县级市)排第57名。(4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信息报告全年得分在各区(县级市)排第810名。(3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信息报告全年得分在各区(县级市)排第1112名。(2分)
11.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1分)
及时、准确反馈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1分)
反馈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及时、不准确或准确、不及时。(0.5分)
应急准备(40分)
监测预警
6分)
12.预警信息发布
2分)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采取多种预警信息传播措施,受众范围没有盲区。(2分)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受众范围仍有盲区。(1分)
13.风险评估(1分)
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和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1分)
风险分析制度、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两者缺一。(0.5分)
14.风险隐患排查
2分)
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将较大以上隐患报市人民政府备案。(2分)
不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将较大以上隐患报市人民政府备案。(1分)
15.风险隐患整改
1分)
风险隐患排查达到“四有”(有整改领导机构、有整改实施方案、有整改计划、有整改工作小结),整改率90%以上。(1分)
风险隐患排查达到“四有”,整改率80%90%以内。(0.5分)
应急保障(10分)
16.应急平台(2分)
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数据库,建立定期更新制度。(2分)
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数据库,更新不及时。(1.5分)
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尚未建设数据库。(1分)
启动建设,尚未完成建设任务。(0.5分)
应急准备(40分)
应急保障(10分)
17.应急救援队伍
2分)
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2分)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等5类队伍只建立3类或4类,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1.5分)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等5类队伍只建立2类,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1分)
18.应急物资(2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布局合理、调配及时。(2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充足,布局基本合理、调配基本及时。(1.5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充足,布局不够合理、调配不够及时。(1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不够充足,布局不够合理、调配不够及时。(0.5分)
应急准备(40分)
应急保障(10分)
19.避护场所(2分)
制定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建立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完善、标志清晰。(2分)
制定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建立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完善,标志清晰。(1分)
制定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建立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6万平方米以下的应急避护场所。(0.5分)
20.应急经费(2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足够专项经费,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2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专项经费,基本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1.5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专项经费,未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0.5分)
宣教培训
4分)
21.宣传教育(2分)
开通应急管理专门网站(网页),及时更新内容;每年举办2次以上区(县级市)级应急宣传或应急知识竞赛、2次以上宣讲团“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2分)
开通应急管理专门网站(网页),及时更新内容;每年举办1次区(县级市)级应急宣传或应急知识竞赛、1次宣讲团“五进”。(1分)
尚未开通应急管理专门网站(网页),每年举办区(县级市)级应急宣传或应急知识竞赛、宣讲团“五进”。(0.5分)
应急准备(40分)
宣教培训
4分)
22.培训交流(2分)
每年举办本地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30%以上处级(从化市、增城市科级)以上应急管理干部参加3天以上各种应急管理培训班,30%以上处级(从化市、增城市科级)以下应急管理干部参加2次以上各种应急管理培训班;每年至少举办1次应急管理学习交流活动。(2分)
每年举办本地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20%-30%处级(从化市、增城市科级)以上应急管理干部参加3天以上各种应急管理培训班,20%-30%处级(从化市、增城市科级)以下应急管理干部参加2次以上各种应急管理培训班;每年至少举办1次应急管理学习交流活动。(1分)
每年举办本地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班,20%以下处级(从化市、增城市科级)以上应急管理干部参加3天以上各种应急管理培训班,20%以下处级(从化市、增城市科级)以下应急管理干部参加2次以上各种应急管理培训班;每年至少举办1次应急管理学习交流活动。(0.5分)
应急处置
30分)
响应速度
5分)
23.应急反应(2分)
接报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2分)
接报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尚未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1分)
24.应急响应(3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3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单位中部分单位未能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2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未能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1分)
应急处置
30分)
指挥协调
10分)
25.处置机构(3分)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派出现场指挥官。(3分)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设立现场指挥部,未能及时派出现场指挥官。(1.5分)
26.指挥调度(3分)
各相关单位服从和配合现场指挥官的指挥,调度灵敏、运转高效。(3分)
各相关单位各自按照有关预案要求行动,现场指挥官指挥作用不明显。(1.5分)
27.协调联动(2分)
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必要时能协调相邻区(县级市)、当地驻军等参与应急处置,效果显著。(2分)
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必要时能协调相邻区(县级市)、当地驻军等参与应急处置,效果一般。(1分)
28.社会动员(2分)
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应急处置,效果明显;建立应急捐赠机制,应急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募集、接收渠道畅通。(2分)
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应急处置,效果一般;建立应急捐赠机制,应急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募集、接收渠道基本畅通。(1分)
信息公开
5分)
29.信息发布(3分)
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3分)
准确但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1.5分)
30.媒体沟通(2分)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合作机制良好,聘请新闻媒体记者担任突发事件信息员。(2分)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合作机制一般或未聘请新闻媒体记者担任突发事件信息员。(1分)
应急处置
30分)
处置效果
10分)
31.先期处置措施
5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及时、有效,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受到危害的人员安置达到“五有”(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临时住所住、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5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未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受到危害的人员安置达到“五有”。(3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未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受到危害的人员安置未能达到“五有”。(1分)
32.后续处置措施
5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未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类似事件。(5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未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类似事件。(3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未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未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类似事件。(1分)
 
善后处理
20分)
 
 
 
 
 
善后处理
20分)
 
 
 
调查评估
6分)
 
 
调查评估
6分)
 
33.事件原因调查
3分)
及时查明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积极协助查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原因。(3分)
及时查明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未能积极协助查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原因。(1.5分)
34.危害程度评估
3分)
及时对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积极协助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3分)
及时对负责处置的一般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未能积极协助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1.5分)
恢复重建
8分)
35.恢复重建规划编制(4分)
及时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制订善后工作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4分)
及时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制订善后工作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重建规划或工作计划与当地实际结合不够紧密。(2分)
36.重建措施落实
4分)
在重建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恢复辖区内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4分)
在重建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基本恢复辖区内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2分)
事后评估
6分)
37.评估报告编制
3分)
及时编制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并报市人民政府。(3分)
及时编制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未及时报市人民政府。(2分)
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或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编制不及时。(1分)
38.整改措施落实
3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90%以上。(3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80%-90%以内。(2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70%-80%以内。(1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60%-70%以内。(0.5分)
社会评价
10分)
满意度评价
5分)
39.问卷调查(2.5分)
满意度95%以上。(2.5分)
满意度90%95%以内。(2分)
满意度80%90%以内。(1.5分)
满意度70%80%以内。(1分)
满意度60%70%以内。(0.5分)
40.电话调查(2.5分)
满意度95%以上。(2.5分)
满意度90%95%以内。(2分)
满意度80%90%以内。(1.5分)
满意度70%80%以内。(1分)
满意度60%70%以内。(0.5分)
改进度评价
5
41.问卷调查(2.5分)
改进满意度95%以上。(2.5分)
改进满意度90%95%以内。(2分)
改进满意度80%90%以内。(1.5分)
改进满意度70%80%以内。(1分)
改进满意度60%70%以内。(0.5分)
42.电话调查(2.5分)
改进满意度95%以上。(2.5分)
改进满意度90%95%以内。(2分)
改进满意度80%90%以内。(1.5分)
改进满意度70%80%以内。(1分)
改进满意度60%70%以内。(0.5分)
 
附件2
 
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68分)

 

 

 

 

 

 

 

 

 

 

 

 

 

 

 

 

 

 

应急准备

68分)

 

 

 

 

 

 

 

 

 

 

 

 

 

 

 

 

 

 

应急准备

68分)

组织体系

5分)

1.领导机构(2分)

成立应急管理相关领导机构,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2分)

2.办事机构(3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足额配备专职人员;工作制度完善。(3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足额配备专、兼职人员;工作制度完善。(1.5分)

 

 

 

应急预案

10分)

 

 

3.应急预案编制(4分)

专项预案、部门(企业)预案完善。(4分)

专项预案完善、部门(企业)预案不完善;或部门(企业)预案完善、专项预案不完善。(2分)

4.应急预案管理(3分)

按规定及时修订专项预案、部门(企业)预案。(3分)

未能按规定及时修订专项预案、部门(企业)预案。(1.5分)

5.应急预案演练(3分)

应急预案年演练率达到60%以上,演练资料完备。(3分)

应急预案年演练率40%60%,演练资料完备。(2分)

应急预案年演练率20%40%,演练资料完备。(1分)

 

值守应急

24分)

 

 

6.日常值班(10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值班室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10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值班室部分时段没有专人值班。(5分)

7.信息报送(12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工作制度,信息报告全年得分在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排第110名。(12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工作制度,信息报告全年得分在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排第1120名。(10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工作制度,信息报告全年得分在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排第2130名。(8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工作制度,信息报告全年得分在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排第3139名。(6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工作制度,信息报告全年得分在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排第40名以后。(4分)

8.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2分)

及时、准确反馈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2分)

反馈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及时、不准确或准确、不及时。(1分)

 

监测预警

12分)

 

 

监测预警

12分)

 

9.风险评估(4分)

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和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4分)

风险分析制度、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两者缺一。(2分)

10.风险隐患排查(4分)

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将较大以上隐患报市人民政府备案。(4分)

不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将较大以上隐患报市人民政府备案。(2分)

11.风险隐患整改(4分)

风险隐患整改率90%以上。(4分)

风险隐患整改率80%90%以内。(2.5分)

风险隐患整改率70%-80%以内。(1分)

应急保障

11分)

12.应急物资(2分)

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布局合理、调配及时。(2分)

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充足,布局不够合理或调配不够及时。(1分)

13.应急经费(3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足够专项经费,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3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专项经费,基本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2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专项经费,未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1分))

14.应急信息化建设(3分)

已建设应急平台并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调度技术先进,应急信息化水平较高。(3分)

未建设应急平台,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调度技术一般,应急信息化水平一般。(1.5分)

15.应急队伍(3分)

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或应急管理队伍,人员齐备、装备齐全、训练到位、实战能力强。(3分)

无专门但有兼职的应急救援或应急管理队伍,人员基本齐备、装备基本齐全、训练基本到位、实战能力一般。(1.5分)

 

宣教培训

6分)

 

 

16.宣传教育(3分)

部门网站设立应急管理专项内容,并及时更新;每年举办2次以上应急宣传活动。(3分)

部门网站设立应急管理专项内容,并及时更新;每年举办1次应急宣传活动。(1.5分)

17.培训交流(3分)

应急管理干部每年参加2次以上应急管理培训,每年举办2次以上应急管理学习交流活动。(3分)

应急管理干部每年参加1次应急管理培训,每年举办1次应急管理学习交流活动。(1.5分)

 

 

 

 

 

 

 

 

应急处置

20分)

 

 

 

 

 

 

 

 

 

 

 

 

 

 

 

应急处置

20分)

 

响应速度

4分)

18.应急反应(2分)

接报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2分)

接报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尚未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1分)

(备注:如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得2分)

19.应急响应(2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2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未能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1分)

(备注:如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不需启动应急响应,得2分)

指挥协调

6分)

 

20.指挥调度(3分)

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行动,调度灵敏、运转高效。(3分)

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行动,现场指挥作用不明显。(1.5分)

(备注:如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得3分)

21.协调联动(3分)

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必要时能协调本市区(县级市)、有关单位及相邻地级以上市相关单位等参与应急处置,效果显著。(3分)

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必要时能协调本市区(县级市)、有关单位及相邻地级以上市相关单位等参与应急处置,效果一般。(1.5分)

(备注: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但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不需参与协调处置,得3分)

信息公开

4分)

22.信息发布(2分)

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分)

准确但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1分)

(备注:如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或不承担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得2分)

23.媒体沟通(2分)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合作机制良好。(2分)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合作机制一般。(1分)

 

处置效果

6分)

 

处置效果

6分)

 

24.先期处置措施(3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及时、有效。(3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应急处置措施效果不明显。(1.5分)

(备注:如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不需采取处置措施,得3分)

25.后续处置措施(3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未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类似事件。(3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采取或者继续实施措施不足,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类似事件。(1分)

(备注:如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不需采取处置措施,得3分)

 

 

 

 

 

善后处理

12分)

 

 

 

 

调查评估

6分)

 

26.事件原因调查(3分)

及时查明或积极协助查明突发事件发生原因。(3分)

不及时查明或不积极协助查明突发事件发生原因。(1.5分)

(备注:如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不需参与调查评估,得3分)

27.危害程度评估(3分)

及时评估或积极协助评估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3分)

不及时评估或不积极协助评估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1.5分)

(备注:如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不需参与评估,得3分)

事后评估

6分)

28.评估报告编制(3分)

及时编制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并报市人民政府。(3分)

及时编制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未及时报市人民政府。(2分)

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或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编制不及时。(1分)

29.整改措施落实(3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90%以上。(3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80%-90%以内。(2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70%-80%以内。(1分)

(备注:如全年未发生涉本单位处置职能的突发事件,不需参与调查评估和整改,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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