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函〔2011〕39号
关于集中开展防汛防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气象灾害频繁发生,影响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尤其今年4月17日,我市出现强对流天气造成3人死亡、23人受伤,大面积农田受损,防汛防风形势十分严峻。对此,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并全面落实防范和应对措施,提前做好防汛防风各项工作,确保安全。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防风工作,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现在开始,利用半个月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防汛防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专项排查,全面、准确掌握防汛防风工作中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风险隐患台账与电子数据库,科学开展分析评估,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整改与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防汛防风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重点排查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可能引发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具体是指山塘水库、江河堤岸、危房、临时厂房、围墙、工棚、广告牌、路牌、易滑坡山体、城市内涝积水点、铁路、港口、机场、公路等,可能因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危险区域、危险源、安全隐患等。
三、职责分工
市三防办负责防汛防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改总体部署、协调和督查;市有关单位和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具体排查、整改工作,并做好风险隐患的跟踪监管工作。
四、工作安排
自2011年5月16日至5月30日,各区(县级市)、各单位在近几年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集中开展防汛防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防汛防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逐一建立档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填写《防汛防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5月30日前将登记表和书面总结报市三防办,由市三防办会同市应急办组织开展督查,并将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管理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把防汛防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组织精干人员专门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并为排查整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备保障。对排查工作不落实、排查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分析评估,夯实基础工作。
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对各类防汛防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需整改的内容和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并及时落实防范和应对措施。
(三)加强治理整改,消除和控制隐患。
实行边排查边整改,短期可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和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够妥善处置、减少损失。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单位或区域,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完成整改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通知市三防办销案。
上报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2011年 月 日 | |||||||||||
序号 | 所属区、县级市 | 所在位置(单位) | 风险隐患源 | 风险隐患级别 | 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引发的危害程度 | 应急处置能力和资源储备 | 预案有(无) | 可控程度 | 责任单位及采取的工作措施 | 制定治理整改措施情况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1.防汛防风风险隐患等级原则上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只填写较大以上等级; 2.可控程度原则上分为可控、基本可控、较难控制、可能失控四个等级。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风险隐患 调查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1年5月16日印发